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前期工作-专项水文地质服务招标公告

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前期工作-专项水文地质服务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凯里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水文地质服务采购2、项目编号:GZHXXD-2020-0173、项目序列号:GZHXXD-2020-0174、项目联系人:龙胜竹5、项目联系电话:180855721016、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7、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规模及内容:1、填埋库区:填埋场有效库容约34.35万m3,配套清污分流设施及地下水监测设施。2、调节池:1座,V=5000m3;提升泵井:1座。3、渗滤液处理站(100m3/d);渗滤液处理设备1套;渗滤液处理车间1座;渗滤液处理构筑物4座。4、填埋场管理区:生产管理用房和辅助设施用房合建,总面积为418.25㎡。生产管理用房包括:办公室、门卫、化验室、变配电房;辅助设施用房包括:食堂、浴室、值班休息室等;(2)服务工期:30日历天;(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元(5)招标范围:谈判文件所示内容;(6)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委托);(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4)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资格验证合格后方可报名,同时提交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两份)。(3)特殊资格要求:无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5-19至2020-05-21(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凯里市文化北路22号世纪兴城商业城四层4026号)。(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节假日除外)(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5-22 09:3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5-22 09:30:0012、开标地点:凯里市文化北路22号世纪兴城商业城四层4026号13、投标保证金情况(1)投标保证金额: 1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5-19至2020-05-2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在2020-03-26 17:00:00前缴纳到账, 保证金入账后持存款回单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收款凭据。(保证金咨询电话:0855-8277708)(4)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世纪城支行账号:050800160000006614、PPP项目:否15、招标人名称:凯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地址:凯里市项目联系人:刘友强联系电话:1532975509116、招标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凯里市文化北路22号世纪兴城商业城四层4026号项目联系人:龙胜竹联系电话:18085572101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8〕6号文件执行。(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执行。(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执行。(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公司名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0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文地质 专项 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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