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餐机上垃圾处理招标公告

配餐机上垃圾处理招标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泉州配餐机上垃圾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现对泉州配餐机上垃圾处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并提供满足需求的物资及解决方案。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MFJC-2020-1164

二、项目名称:泉州配餐机上垃圾处理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作业要求:

(1)根据甲方垃圾淸卸时间,服务人员分不同时段及时接应上车,做到日产日清。

(2)遇疫情防控或出现疫情黄袋标识垃圾专人整理进入疫情垃圾中转站暂存。

(3)防控疫情或出现疫情机上垃圾暂存,必须有专门车辆运输,并进行场地消毒喷洒。机上疫情垃圾必须进行焚烧处理,并明确提供焚烧台账供监管单位备查。

(4)负责对甲方机上垃圾淸卸点每天整理,每周清洗消毒。

(5)其它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甲方有权对乙方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二)详细作业要求如下:

1) 甲方作为配餐生产及机上回收垃圾产生单位,委托乙方进行泉州配餐部生产及机上回收垃圾清运、分拣、处置,乙方作为清运分拣单位,能分拣出生产及机上回收垃圾且在必要时刻能提供联单供环保单位检查,每天(包括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负责对机上垃圾淸卸并整理,每周清洗消毒,必须依据环保规范进行作业。

2) 甲方机上垃圾含可回收及不可回收物质,实行袋装化,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交接场所对接,将垃圾运至乙方分拣站进行分拣、消毒,可回收物品由乙方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物品由乙方负责运至市政垃圾系统进行处置。

3) 乙方每天应按甲方作业流程,即:早上七点、早上十一点、下午四点、晚上八点四个时段(如因航班量或者垃圾量增加,甲方有额外需求,乙方应配合清运,以甲方通知为准),到甲方指定地点交接垃圾。

4)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厂区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安全、安保、卫生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导,作业完成后应保持交接地点整洁。

5) 对于在甲方管辖区内工作的乙方服务人员,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乙方必须为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和索赔。

6) 乙方回收的食物、饮料、物品等必须按泉州市、晋江市有关卫生和环卫的规定处理,符合垃圾分类管理要求,不得重新进入市场流通。

(三)航班预估数量(常规情况下):30-35班次/天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投标供应商需具有符合泉州市、晋江市有关卫生、垃圾分类和环卫规定的相关资质(包含但不限于具有城市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等资质)。

2) 投标供应商必须有相应的分拣场所。

3) 投标供应商具有相应密闭运输车辆及人员配备。

4) 投标供应商需向厦航提供服务人员的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和完整的人事材料。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 不接受被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供应商报名。

报名供应商需接受厦航资质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厦航有权拒绝向资质不佳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

五、报名方式

1、凡有意愿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盖公章,资料原件备查)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附件一,无需盖章)发送至guomeixiang@xiamenair.com,同时抄送cgyw@xiamenair.com

2、报名 E-mail 主题规范为 :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须明确注明拟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

3、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16:00(北京时间)止,逾期的将不予受理。

六、供应商审核

1、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审核。

2、申请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厦航将保留核查(包括现场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厦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对申请报名的单位做如下处罚:

4.1、取消其申请报名资格、取消其作为潜在供应商或报价资格;

4.2、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

3、厦航有权拒绝向资质不佳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592-2175104

传真:0592-2175111

八、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8日

标签: 垃圾处理 配餐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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