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改扩建招标公告
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改扩建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KLS110244-01SG
溧水县城市管理局建设项目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投【2011】37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7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97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溧水县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改扩建
2、工程地点:县垃圾填埋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备采购;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970.00万元
8、招标内容:设计招标;城市水处理工程;其他;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⑴、本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⑵、渗滤液处理站升级改造采用生化+膜工艺或其它施工工艺,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⑶、渗滤液处理工艺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等;⑷、环保验收、人员技术培训,及五年运行。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0.012 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叁家且必须由环保工程二级总承包(含以上)单位作为投标主体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投标主体单位和其它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1月10日至 2012年1月16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在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评标办法
八、其他:
1、非溧水县本地企业取得中标权后,需到溧水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1/10 8:30到 2012/1/16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溧水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溧水县中山东路32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路29号腾达雅苑5幢1单元01室
招标人邮编:2112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陈序清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海松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exiaofeng6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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