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开发区企业江水直供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霸州开发区企业江水直供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霸州开发区企业江水直供管网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霸州开发区企业江水直供管网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 :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河北霸州开发区内
建设内容 :本工程是由霸州支线实际桩号 2+900(设计桩号 2+776)现状分水口位置分水,新建调流阀现地站,向南沿一号渠东侧铺设,穿越东郑村后继续向南沿一号渠西侧铺设至裕华西道,其间为规划道路预留分水阀门井。穿越裕华西道后,沿路南侧乡西铺设至西环路西侧,沿线穿越泰山路、西环路,并为燕山道预留分水阀门井。本次管网工程实施至达利园食品工厂院南侧45m位置。全长 5.727km,检修井 21 座,调流阀现地站 1 座,排气阀井 9 座,排泥阀井 2 座。
总面积 /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
工程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类综合甲级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及其以上资格,且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在建工程。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年05月19日9时00分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25日17时00分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开发区企业江水直供管网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招商合作局以霸开投资审字【2020】0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是由霸州支线实际桩号 2+900(设计桩号 2+776)现状分水口位置分水,新建调流阀现地站,向南沿一号渠东侧铺设,穿越东郑村后继续向南沿一号渠西侧铺设至裕华西道,其间为规划道路预留分水阀门井。穿越裕华西道后,沿路南侧乡西铺设至西环路西侧,沿线穿越泰山路、西环路,并为燕山道预留分水阀门井。本次管网工程实施至达利园食品工厂院南侧45m位置。全长 5.727km,检修井 21 座,调流阀现地站 1 座,排气阀井 9 座,排泥阀井 2 座。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合同估算价:1810.1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类综合甲级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及其以上资格,且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在建工程。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9日9时00分至 2020年05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冀招标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冀招标平台”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5月19日9:00至2020年05月25日17:00 (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冀招标平台”使用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冀招标网上开标大厅)。
5.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冀招标平台”使用CA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冀招标平台”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
邮 编:065700
联 系 人:刘浩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44室-59(集中办公区)
邮 编:065700
联 系 人:李娟
电 话:18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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