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2×300MW级)工程升压站设备招标公告

三期(2×300MW级)工程升压站设备招标公告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工程升压站设备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工程升压站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工程升压站设备(共8项)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专业

备注

1

升压站网络监控及直流设备

1批

2012.4

电气

2

220kV母线保护及线路保护

1批

2012.4

电气

3

低压开关柜

一批

2012.4

电气

4

气体消防及火灾报警

1套

2012.4

电气

5

暖通设备

1套

2012.4

电气

6

行车

1套

2012.4

电气

7

光通信设备

1套

2012.4

电气

8

远动RTU设备

1套

2012.4

电气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2×300MW

3、本期规模:2×300MW

4、建设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兴隆一路6号

5、工程进展情况概述: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份以国能电力【2009】125号文同意青岛三期开展前期工作,华电国际以华电国际工[2011]596号同意青岛三期升压站工程开工建设,华电国际以华电国际工[2011]851号同意青岛三期升压站设备招标

6、工程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概算静态投资26.66亿元。

7、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5%,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45%。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因兼并重组等原因成立新公司的,请出具书面证明)。

2、投标人应有6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配套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强制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投标人须通过权威机构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所提供的预审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无被举报并经核实的严重不良供货、投标行为。

6、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产品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1、特别资质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资质要求

设备规范简述

1

220kV母线保护、线路保护

1、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通过山东电网2008年度微机保护入网审核,具备入网资格且资格在220kV电压等级以上的的生产单位;

3、所提供的微机保护能按照山东电力调度中心文件调保【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

4、所提供的微机保护能满足山东电力调度中心文件下发的其他文件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2

升压站网络监控及直流设备

1、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成套制造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厂升压站网控系统NCS的能力,并有300MW以上机组至少10个工程项目的可靠运行业绩,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3、近2年内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

3

远动RTU设备

1、是山东电力调度中心认可的合格供应商;

2、提供的设备执行山东电网调技【2008】106号机网协调技术要求;

3、能满足山东电力调度中心文件下发的其他文件要求。

4、山东省内300MW以上机组10家以上运行业绩,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4

光通信设备

1、是山东电力调度中心认可的合格供应商;

2、提供的设备执行山东电网调技【2008】106号机网协调技术要求;

3、能满足山东电力调度中心文件下发的其他文件要求。

4、应具有电力系统省级及以上干线不少于三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5、拥有的由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光传输设备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7、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8、提供投标光传输设备的国内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9、投标人应保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备品备件的供应和10年内的技术服务。

5

气体消防及

火灾报警

1、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至少10个300MW及以上机组可靠运行业绩,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烟烙尽(IG541)灭火设备、火灾报警

6

行车设备

1、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产品具有中国国家产品认证证书;

3、至少30个300MW及以上机组可靠运行业绩,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电动双梁单勾桥式起重设备及控制装置等附件

7

暖通设备

1、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产品具有中国国家产品认证证书;

3、至少30个300MW及以上机组可靠运行业绩,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轴流风机、方形自动通风箱、换气扇、配套辅助设备及仪控设备、直接蒸发式空调机组

8

低压开关柜

1、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至少30个300MW及以上机组可靠运行业绩,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3、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文件中应按上述要求列出合格业绩,并附有投运时间、项目单位、证明人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MCC柜(见招标附图),最终数量以设计院的施工订货图为准。除MCC柜外,还包括招标图中提供的检修箱6只,照明箱(按照14个回路配置)6个,铁壳开关2只

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工程第升压站设备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宜为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ISO18000及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6)在近5年内(从2006年8月1日——2011年8月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含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证明投标人符合各标段“9、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在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组织的所有招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时间:2012年1月10日—2012年1月17日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1月10日—2012年1月17日24:00时

2、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交印刷板和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以印刷板为准。

(一)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2年1月17日17时前(以收寄局邮戳为准)分别特快专递至: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

收件人:綦伟梁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

邮编: 250014


招标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收件人:王红妮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兴隆一路6号

邮编: 266031

(二)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须在 2011年6月8日17时前发至以下邮箱:wanghb@hdpi.com.cnwanghongni69@126.com

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工程升压站设备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

3、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所投设备的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分包设备须注明第几包),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4.1招标人:

联系人: 王红妮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wanghongni69@126.com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兴隆一路6号

4.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綦伟梁

联系电话:****-******** ******** 传真:****-********

E-mail:wanghb@hdpi.com.cn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


九、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收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附表: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300MW级)工程设备投标申请书

单位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资质证书

主要业绩

授权代表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投标意向(填写标段名称)

地 址

邮 编

附件(不限于此)

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有关鉴定材料;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业绩清单及目前正在执行的项目(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承诺

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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