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兴路与南互通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富兴路与南互通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三元区富兴路与南互通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YB[2012]招字第001号
1. 招标条件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YB[2012]招字第001号的三元区富兴路及南互通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元发改[2011]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三元区富兴路改造及南互通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 ;
2.3.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富兴路全长1800米(规划为城市II级主干道,近期(本次招标)按城市II级次干道改造)及南互通立交改造540米,高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约8700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挡墙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路灯照明、电力管道、绿化、交通工程以及管线综合(含管线迁改)。
2.6.2. 内容: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2 年3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2.8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勘探路孔不少于24个,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9勘察设计周期:
2.9.1勘察阶段: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2.9.2设计方案提交阶段:
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
2.9.3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9.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9.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近三年投标人完成过 1项 同等级次干道或以上等级的道路工程项目设计任务。(近三年指:是指发布本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3.4.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个,成员均为独立法人。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勘察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勘察人员)均应不属于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外省勘察设计单位进闽参加工程勘察设计投标,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 月 11 日至2012 年 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明市东新四路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相关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银行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及南互通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50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2月 8 日上午 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 ;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路桥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87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15.13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三明市科技会展中心四楼 邮编: 365000 ;
联系人: 端木晖 电话: 136*****04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三明市工业北路109号 邮编: 365000 ;
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 0598—*******
传真: 0598—*******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
帐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045207 ;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三明市东新四路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退保证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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