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北路84号(淮安市勤政路12号)房产及淮安市建筑设计院底层三间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
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北路84号(淮安市勤政路12号)房产及淮安市建筑设计院底层三间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
淮安市水利控股集团淮海北路84号1幢1号房屋及淮安市
建筑设计院底层两间门面房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次)
出租标的名称 | 淮安市水利控股集团淮海北路84号1幢1号房屋及淮安市建筑设计院底层两间门面房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HA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5/1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5/29 | |||
批准单位 | 淮安市水利控股集团 | |||||
批准文件 | 淮安市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淮水控(2020)董决字第5号 | |||||
出租方名称 | 淮安市水利控股集团 | |||||
出租标的概况 | 本次房产出租分为6个标的,标的具体概况请见附件一《标的清单概况表》。 | |||||
出租标的租金价值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国众联评字(2019)第HA-10008号 国众联咨报字(2019)第5-105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市水利控股集团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0月16日 | |||||
年租金估价 | 1号标的:年租金估价15万元 2号标的:年租金估价8万元 3号标的:年租金估价7万元 4号标的:年租金估价6万元 5号标的:年租金估价1万元 6号标的:年租金估价9.4万元 | |||||
租赁期限 | 5年 | 首年租金底价 | 1号标的:首年租金底价15万元 2号标的:首年租金底价8万元 3号标的:首年租金底价7万元 4号标的:首年租金底价6万元 5号标的:首年租金底价1万元 6号标的:首年租金底价9.4万元 说明: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底价不变;第四年开始在前一年度的租金底价基础上逐年递增4%.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房屋出租按照标的划分进行分别出租;同一法人或自然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的竞租,但需要分别缴纳对应标的的保证金; 2、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4、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人参加竞租; 5、履约保证金:各标的均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各标的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请见附件一)。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6、出租标的中1号标的、2号标的、6号标的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不放弃承租,在同等招租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1号标的、2号标的、3号标的、4号标的、5号标的可用于医疗医美经营、商业经营与办公;6号标的只能用于商业经营。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电话:********(邓先生)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方的黑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通讯、停车及公摊等费用;(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歌舞娱乐和产生噪音、污染及其他对单位工作、生活秩序或对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经营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6、意向承租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自费进行装修、安装维护睡、电设备设施;(须提供承诺书) 7、意向承租方在经营中不得占用人行道,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的各项检查;(须提供承诺书)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租金价值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房屋租赁合同。 六、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自然人应提供: 1、个人简历;(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4、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 (二)企业法人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内部同意承租决策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盖章、自然人须按手印),在网络报名时须以扫描件上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二。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招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bszn/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7*****470(陈先生)。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各标的缴纳保证金金额请见附件一)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该保证金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邓先生(交易中心) | 葛女士(招租方) | |||
联系电话 | 0517-******** |
附件:
1、《标的清单概况表》
2、《意向承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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