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招标公告
车辆招标公告
鄂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水务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拟对“汽车起重机进行公开比选采购,兹邀请有意向的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车辆购置 (编号:SWJS********)
二、招标项目简介:专项作业车。汽车起重机(12吨、臂长约30米、国五标准)吊车一台。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采购活动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两家供应商投标。
四、本项目交货期为30天内.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5日下午3:00
比选文件送达地点: 鄂州市水务集团物资采购部。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471号
联 系 人:汪海英
联系电话:****-*******
六、招标须知:
1、投标者请按以下顺序提供以下资料:
设备单价:所报单位应包括设备送到比选方指定的地点的运费及上、下车力资费(供货方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车辆的配置明细(含汽车部分和吊车部分)。
3、行驶状态,起重作业状态,起重性能,阀控等详细的技术参数。
4、报价: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明细。
5、投标资料只需壹份,比选单位对投标资料应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6、我公司将结合车辆性能、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供货能力等情况综合考虑,选取供货商家。
7、谈判完毕后,我方电话方式通知中标方。未中标单位恕不另行通知或解释。
七、其它要求:
1、投标方中标后,我方将及时与其签定设备采购合同。中标方必须根据合同按时、保质、保量的交货。若中标方未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交货,我方将追究中标方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2、我方发现车辆有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的,供货商应无条件及时退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赔偿
3、车辆质保期承诺(质保期壹年以上)。
4、设备由供货商送达我方指定地点或自提,供货期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运费、过路费等,力资费由供货商承担。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总合同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试车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总合同款的60%.留10%的质保期。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内容不全者,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标书逾期送到者。
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5、投标产品质量标准未达到比选文件标准的。
鄂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
2020年5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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