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宾西苑生活配套区(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迎宾西苑生活配套区(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迎宾西苑生活配套区(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迎宾西苑生活配套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由益建科发[2019]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益阳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迎宾西苑生活配套区(一期)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益阳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规 模: 该项目位于益阳市迎宾路南侧、龙洲路西侧、北临梓山湖公园和梓山湖领御,总建筑面积100215.70㎡。3#~5#栋住宅,6#栋幼儿园及配套商业服务网点和地下车库配套设备用房等。(其中3#栋为剪力墙结构,层数30,结构高度90.9m,建筑面积24895.3㎡;4#栋为剪力墙结构,层数29,结构高度87.9m,建筑面积24701.55㎡;5#栋为剪力墙结构,层数29,结构高度87.9m,建筑面积24701.55㎡;社区及物管用房为剪力墙结构,层数1,结构高度3.6m,建筑面积583.59㎡;6#幼儿园为框架结构,层数3,结构高度12m,建筑面积2603.62㎡;地下室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层数1,建筑面积23990.09㎡。)总投资约24000万元。


2.4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及以上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3#栋、4#栋、5#栋高层住宅、地下室及幼儿园的打桩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和基坑支护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11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投标电子保函方式。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


5.2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电子保函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注:本项目采用保函形式,投标单位必须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4月2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5月2日(含)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12 日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路35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DA/T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5.2.2.5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8.2.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30年10年。详见表B.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 为10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万佳鑫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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