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
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
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
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等相关规定,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购买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二、服务内容:为扶余市城区及城区周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如下服务:一是居家托养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居家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训练、护理、技能培训等;二是日间照料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运动、感知、认识、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系统康复训练(此服务事项待消防满足要求后启动)。
二、项目预算:服务费最高限价1500元/人/年。
三、拟采购项目的说明:按照《吉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松原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已经市政府同意的《扶余市关于开展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实施方案》、《扶余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扶政办发【2016】14号)等文件,我单位拟组织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工作。为保证托养服务质量及连续性,此次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期限确定为三年,其中2020年依托托养机构开展日间照料服务28人,居家托养服务260人(以上人数为任务数,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核算),人均托养服务费最高限价1500元/年,服务质量必须满足相关文件要求,并经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相关规定,因该项目承接服务机构需在扶余市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的日间照料场所及服务人员,经沟通扶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目前扶余市城区范围内只有1家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康复训练等服务事项,且只有此次拟确定的唯一供应商有满足要求的日间照料场所及服务人员,并验收合格。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扶余市七彩托养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在扶余市宇泰花园壹号楼。
六、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论证意见:经扶余市残联及论证小组实地踏查,意见如下:一是经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扶余市城区范围内同时具有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康复服务等服务功能只有扶余市七彩托养服务有限公司1家机构;二是因该项目中的托养服务中的日间照料服务目前还不具备开展条件,现只能做居家服务这一项服务;三是该公司为扶余残联提供2019年残疾人的居家服务,服务人数为65人,因当时托养人员任务数较少,涉及金额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服务质量较好。
专业人员1:徐振友 扶余市人民医院中医康复科主任医师
专业人员2:王春英 扶余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专业人员3:葛庆利 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部长
七、公示期限:
2020年05月20日至2020年05月26日。
八、市直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扶余市太祖路,联系人:杨桂权,联系电话:****-******* 138*****088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扶余市扶余大街455号,联系人:温学龙,联系电话:****-*******
扶余市财政局,扶余市扶余大街455号,联系人:郝成伟,联系电话:****-*******
九、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人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十、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采购人将进行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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