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北京市总队某部兵器室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武警北京市总队某部兵器室安防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兵器室安防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其他安全生产设备

采购单位武警北京市总队某部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0年05月19日13: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20日09:00至2020年05月28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邮件获取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0日1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5号(武警总队采购站)
预算金额¥89.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57*****544
采购单位武警北京市总队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参谋/158*****039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S座76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157*****544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pdf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武警北京市总队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兵器室安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兵器室安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KGSF(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57*****5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北京市总队某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许参谋/158*****0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157*****54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S座76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兵器室安防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KGSF(ZB)-********
项目投资额:采购限制价格为89.1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标准。
招标范围:用于兵器室网络工程、存储、安防采购,采购安装7寸触摸报警联管联控系统+多功能控制器、钥匙保管箱、防盗门、三防盗窗栅栏、防盗门电控锁、后备电源、声光报警器、人体静电报警释放器、电源适配器、军械员修理箱、防爆加密摄像机、硬盘加密记录器、硬盘、台式电脑、数字联网恒温湿系统、烟雾预警监视器、红外入侵探测器、防爆灯、开关、插座、应急灯、接口盒、数据接入保护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兵器室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需求。
项目交货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点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单位且具备固定的营业地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与本招标项目采购相关的内容。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5、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记录,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7、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或外资、港澳台控股企业;8、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没有资格投标;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0日 09:00至2020年05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请于2020年5月20日到 2020年5月28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名:**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资料.PDF)发送至电子邮箱********55@qq.com(邮件正文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扫描顺序为:(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宜:招标文件的获取);(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或外资、港澳台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特别说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变更后的证照。将以上资料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张工:157*****544),资料审核无误后,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投标人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填写该表后扫描回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且交费成功后将电汇凭证发送至邮箱(********55@qq.com),再次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邮箱,同时投标人将上述纸质资料快递至代理机构(发送快递名称、单号至邮箱********55@qq.com),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5号(武警总队采购站)

七、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警北京市总队某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武警北京总队及某支队强军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设备 兵器 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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