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文广旅局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如东县文广旅局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文广旅局公务用车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执行东车改办【2020】1号文。
最高限价:执行东车改办【2020】1号文的基础上对单价、时长费×100%作为最高限价。各投标单位书面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二、车型、车险、司勤人员、车载定位设备等要求:
1.车型要求:
(1)汽车租赁应符合现行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满8年且车况较好的,经租车单位确认,可以继续提供服务,满10年的车辆一律解除服务协议;所提供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提供服务的社会车辆配备标准如下:轿车价格18万元以内、排量1.8升(含)以下;
商务车价格25万元以内、排量3.0升(含)以下。
(2)供应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须确保车辆清洁卫生、无异味为原则,车辆内外不得出现任何商业性广告。
(3)投标单位须日后根据采购单位使用需要准备≥1辆大型客车(18-33客)和≥1辆大型客车(41-51客),相关费用依据“东车改办【2020】1号文的基础上对单价、时长费*统一折扣率”作为结算依据。
2.车险要求:服务车辆保险除应参照营运车辆的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足额投保外,还应额外为租赁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00万/人、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且必须按保额上限足额投保。所有保险的投保人与车辆所有人需一致。
承担险种 | 保险金额 | 备注 |
第三者责任险 | ≥ 100万 | 不计免赔 |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 | ≥ 100万 | 每人(座)责任 |
在租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承租单位或承租人无关,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3.司勤人员要求:租赁公司与附赠驾驶员签订劳务合同,并及时做好驾驶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驾驶员需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
4.中标后租赁车辆须安装车载定位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严禁人为关闭或破坏设备,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导致用车轨迹无迹可查。车载定位设备数据须能与县车管平台系统无缝对接,未按要求安装车载定位设备的车辆,不得为各租车单位提供用车服务。
设备具体要求为:车载定位设备北斗卫星信号,支持正偏离北斗+GPS信号模块,通讯协议:部标808。
①本地部署,GPS接收端、数据库直接安装至县车管平台CPS数据服务器上,提供完整数据库读写权限、接口权限。
②异地接入部署,提供完整数据库读写权限,开放全部API接口(包括位置、时间、事件等)。
5.能提供每周7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临时租车需在30分钟以内到达约定地点;供应商承诺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有条件的应提供网上订单受理、车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功能。必须建立登记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6.履约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租赁管理档案;严格执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和相关的考核细则;积极接受项目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车辆租赁运行中接到使用人有效投诉3次(含3次)以上即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取消该公司租赁服务资格。合同期间连续出现3次(含)无法响应的,取消该公司租赁服务资格。
7.租赁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的正常保养、修理与损坏零部件更换,并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
8.必须确保每年6-9月、12-2月车内温度舒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半,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注: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待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如后期有新的文件出台,依据新的文件精神执行。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公务用车车辆和人员要求的如东县境内所有车辆租赁经营主体。
(3)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必须为汽车租赁或汽车服务或汽车营运。经营主体必须拥有5辆(含)以上车辆(不含新能源汽车)【注:其中中型客车(9-16客)≥1辆,商务车≥1辆,轿车≥3辆】,必须能满足本街道各类用车需求。
(4)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驾驶员需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页面下侧,可下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如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招标代理(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25 日下午18: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资料费300元 ,现场由招标代理收取,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5月 26日下午 15:00 。
开标地点:如东县行政中心2021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范主任;电话:133*****121。
代理单位联系人:于冬燕 ; 电话:158*****502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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