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共青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关于共青城金湖乡中学采购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受共青城金湖乡中学的委托,拟对其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GQCZFCG2012XJ—011
二、采购项目:办公设备
三、采购预算:RMB38489元
四、采购内容(见下表):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型号 | 单价(元) | 共计(元) |
平板计算机 | 10.1英寸,无线上网,32G(参考品牌:联想、三星、苹果、东芝) | 11 | 台 |
五、交货时间与地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在合同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合同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报价包括货物的运输、服务及税收等所有费用,货到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中标价格的100%(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开发区财政局付款)。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招标内容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7.2售后要求: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年上门服务。
7.3报名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上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地税证原件(原件经验后当场退还)。
八、投标须知:
8.1开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地税证原件以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几项证件必须提供,否则视为废标。)
8.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正规厂家生产、产品需有出厂合格证;报价单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并盖上公章,否则视同无效投标;报价单要详细填写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采购总价,具体参投产品都需要另附一张详细的技术参数表并盖上公章,否则视同无效投标;投标设备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视同无效投标,凡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在偏离栏中注明,否则视同一致,且只能在同品牌同系列中进行正偏离,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8.3 本次报价采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8.4 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8.5报价单有效期10天,中标后第3个工作日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供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甚至一个月投标资格。
8.6总承包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视同无效报价。
九、报价单发售时间:2012年元月11日起至2012年元月12日止,每天上午北京时间9:00—11:30,下午3:00—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价单10元/份,售出不退,过期不售。
十、购买报价单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地址:共青大道碧水华庭小区C2栋)。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伍元整。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的365天,质保期满后,如产品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付清质保金。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3下午3:2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1月13日下午3:20整(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地址:共青大道碧水华庭小区C2栋)。
十四、开户行:九江共青村镇银行\收款单位:共青城开放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账号:
********013548。
联系电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332020
联 系 人:徐小姐 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