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分局大院双电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分局大院双电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埔发改字[2011] 2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施工图符合招标要求及具备资金证明,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现对分局大院双电源改造工程 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分局大院双电源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联系人: 卿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主要对分局大院双电源的改造。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工程主要为敷设高压电缆保护管及电缆,砌筑高压柜坑、高压电缆坑及电缆工作井,安装柜子及电缆头、系统调试等;招标控制价为900831.18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i]: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 年 1 月 1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 月 18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 11:30 ,下午: 2:30 ——-- 4:3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7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机电设备安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设备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该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时不在锁定状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7、投标人必须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的施工企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贰 份,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3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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