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招标公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招标公告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将于近日开展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 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一览表


品目号

检定、校准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电子天平

T200

1

40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2

电子天平

BP211D

1

63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3

电子天平

BP211S

1

63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4

电子天平

BL610

1

40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5

干燥箱

FD115

1

54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6

移液器

/

20

340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7

电导率仪

/

1

40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8

农兽药残留检测仪

HHX-SJ4H1

2

1800

具备检测能力

9

电热恒温培养箱

SKP-01

1

54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10

温湿度计

LB-KZWS

12

600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11

酶标仪

Multiskan FC

1

90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12

三重四极杆色谱质谱联用仪

LCMS-8040

1

350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13

八道移液器

/

3

1200

具备检定、校准、检测资质

三、报价须知

1、报价人需具备附表一中所有仪器检定、校准、检测计量资质(农兽药残留检测仪除外)并提供上述仪器相应的检定、校准、检测能力附表相关复印件,承诺计量服务完成期限。计量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若提供的计量服务导致仪器设备损坏或无法投入使用,则自行承担计量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供应商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三年以内的报价资格。

四、售后服务

报价人应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采购的售后服务。如证书遗失免费补发等。

五、供应商报价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0年05月19日8:30点至05月20日18:00点(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报价文件送达福州西环南路长汀里9号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确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完成计量服务工作。

七、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姓名:张欣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准 计量检定 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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