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Ⅶ标房建工程基础、主体、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Ⅶ标房建工程基础、主体、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贵州省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Ⅶ标房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高枧收费站及冯三收费站房建工程的基础、主体、室外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贵州省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Ⅶ标房建工程,路线全长48.55km,道路等级为高速。根据施工安排,需进行基础、主体、室外工程施工。
2.招标范围:基础、主体、室外工程施工
3.本次招标共2个施工段
标段号 | 招标段落 | 对应土建标段及桩号 | 概况 | |||
站点 | 对应土建标段号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
一队 | 高枧收费站房建工程基础、主体、室外工程 | 高枧收费站 | WK-Ⅱ | K4+460 | K19+347.000 | 收费站办公楼、养护工区办公楼、隧道变电所、水配电及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值班室、收费天棚、室外工程等(场平、挖沟槽、基坑土石方、土石方回填、房心回填、垫层、基础、梁、板、柱、墙、屋面、顶棚、楼梯、坡道、栏杆、散水、排水沟等) |
二队 | 冯三收费站房建工程基础、主体、室外工程 | 冯三收费站 | WK-Ⅵ | K36+625.000 | K43+200.000 | 收费站房综合楼、路政综合楼、隧道变电所、水配电及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值班室、收费天棚、室外工程等(场平、挖沟槽、基坑土石方、土石方回填、房心回填、垫层、基础、梁、板、柱、墙、屋面、顶棚、楼梯、坡道、栏杆、散水、排水沟等) |
4.计划工期:按照项目经理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作业相关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在我公司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企业的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所有在贵州路桥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注册的房建施工工程施工队伍都可参加,新进施工队伍需在公司或者分公司按要求在开标前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才能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百挑路联合广场维也纳酒店31楼(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注册保证金收据原件及上述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下午27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阳市观山湖区百挑路联合广场维也纳酒店31楼(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保证金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询价招标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响应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询价招标人有权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响应文件提供了虚假资料,询价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同时将其作假行为记录在案。本次询价招标不缴响应保证金,但违反询价文件要求,中选后不按要求签定合同的,处罚2~5万元(扣减信誉保证金)。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联合广场4号楼31楼
电话:183*****940
联系人: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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