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团泊新城河道清淤工程(项目编号:GD-ZX2020-B-14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团泊新城河道清淤工程(项目编号:GD-ZX2020-B-14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 团泊新城河道清淤工程 (项目编号:GD-ZX2020-B-14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委托,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团泊新城河道清淤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团泊新城河道清淤工程 2.项目编号:GD-ZX2020-B-14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89.631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7.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8.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9.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经理1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见人项目部各岗位。磋商单位提供任命书。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5-20到 2020-05-2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6-01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01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工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大道与昆明湖路交口处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部长:***-********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机关、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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