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定点车辆维修保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四次)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海城市殡仪馆委托,对
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定点车辆维修保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定点车辆维修保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1、执行对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 否 | 金杯海狮定点车辆维修保养 | 金杯海狮53项维修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
最低限价:总优惠率2%(含2%)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8、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黑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投标人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为提高递交投标文件效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密封和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
http://www.asggzyjy.cn CA 注册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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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监督部:
****-*******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或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年
6 月
9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正门上楼梯二楼东侧)。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
2.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谈判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十、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城市殡仪馆
地址:海城市环城西路51号
项目联系人:张国辉 联系电话:
131*****622 采购代理机构: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府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项目联系人:孙忠占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hczhengfucaigou@163.com
开户行: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隆分理处
账户名称: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80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19日
评分办法: |
附件: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车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