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采购公告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采购公告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服务期、成交方法

1、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2、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_贰万壹仟_元(¥_21,000_元);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响应处理。

3、服务年限:一年。

4、成交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比较产品技术、价格、商务服务)来确定询价的成交候选人,询价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方为有效。我院将对各参加竞投的报名者的方案内容、报价等进行择优选择,并将结果对外进行公告。

二、参与询价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参与询价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报价。

三、项目咨询及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8@qq.com,以联系人成功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联系人电话:****-*******,手机:186*****333,联系人:任小姐。

3、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2时00分。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现场询价事项

询价单位递交询价报价文件必须在2020年 5月27日12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报价资料原件(须密封加盖公章)邮寄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为有效,逾时不候。邮寄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6号 收件人:任小姐 联系电话:186*****333

项目询价开标时间:2020年5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五、项目实施和安装要求

1、项目成交单位必须按项目采购的用户需求文件要求实施,并全部满足采购项目技术相关要求。

六、验收及付款办法

双方约定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每季度支付服务费。

七、参与询价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各投标商必须根据项目需求书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询价报价,一旦中标成交,成交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或技术参数而得到调整,即视为全部承诺询价采购文件的各项条件。参加询价单位的报价均包含项目系统和设备建设、培训、税金等费用。

附件:1.报名表

158*****77662259.docx" title="鹤山市人民检察院自行采购项目投标商报名表.docx">鹤山市人民检察院自行采购项目投标商报名表.docx


2.采购需求

158*****81529032.doc" title="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需求2020.5.19.doc">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需求2020.5.19.doc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施维护 检察院 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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