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凯•银杏湖垃圾池清理工程招标公告
中凯•银杏湖垃圾池清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二次) ********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凯?银杏湖垃圾池清理工程已由大丰市人民政府以大城指【201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凯?银杏湖垃圾池清理工程 2.2工程规模:约8000m3 2.3工程地点:大丰市区 2.4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城建土地招商通平费用中列支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5">3.申请人资格要求 ********7">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能提供合理的填埋塘(大中镇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范围以外)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7">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1月12日至 2012 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9">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2月1日 15时30分,地点为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 室(大丰市幸福东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智恒龙 联 系 人: 俞志军 电 话: 139*****211 电 话: 189*****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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