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控制综合模拟仪招标公告

热工控制综合模拟仪招标公告

热工控制综合模拟仪 采购

序号

购置单位

设备名称

数量

报名截止时间

1

重庆大学

热工控制综合模拟仪

1套

2012.2.17下午5:00


重庆大学 热工控制综合模拟仪 采购
一、设备组成及数量:
本设备由最小化的分散式控制系统DCS构成,包括工程师站1台、操作员站3台、操作台4台以、网络通讯设备、过程控制级设备及相应软件系统等组成。
卖方应提供详细的能够实现DCS功能的最小化系统配置方案。
二、要求及技术参数
DCS系统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技术条件(DL / T 1083- 2008)”的所有要求。
1.DCS的设计、设备及软件应具备已被证实了的先进水平,即高的可用性、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并有电力、冶金和化工行业DCS系统控制成功业绩;
2.DCS应考虑控制分级原则(子功能组级、执行级),以便在系统局部故障时,操作员可以选择较低的水平控制,而不丧失对整个过程的控制。应具有:
?单一故障不应导致系统完全失效;
?单一故障不应导致系统误运作或拒运作;
?系统内部的单一故障不应造成运行设备的停运,同时不应妨碍备用设备的投入。
3.DCS系统控制器配置按照系统功能,即按DAS、MCS功能分别配置。
卖方应列表说明每个系统功能控制器数量,并说明DCS配置方案中各控制器的负荷裕度以及I/O控制器的安装位置。
4.DCS的系统设计应满足买方规定的标识要求。
5.DCS系统应易于组态,易于使用,易于扩展。
6.DCS系统的所有组态应采用图形组态的方式,允许没有专门编程知识的技术人员,可以很快胜任组态工作和程度修改工作。
7.系统应具有程序自恢复功能,保证程序恢复后不丢失数据。
8.系统应具有可诊断到插件板的故障诊断程序,可在控制台上显示故障并可在线更换插件。
9.系统应具有便于维修和调试的手段。
10.各种模件和控制站及通讯系统应具备在线扩展能力。
11.DCS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由于病毒而造成各存储器数据的丢失。
12.卖方应保证DCS为高可用率的故障安全型。
13.买方不失接受设置单独的DCS接地系统。
14.测点清单要求如下:

序号

信号类型

I/O点数

配置点数

模块数量

模拟量输入(AI)

4~20mA

16

16

2

TC

16

16

2

RTD Pt100

16

16

2

PI

16

16

2

2

模拟量输出(AO)

4~20mADC

16

16

2

3

DI

16

16

1

4

DO

16

16

1

合 计

112

112

12

1. 统性能指标:

1)数据精确度

模拟量输入精度

大信号≤0.1% 小信号≤0.2%

模拟量输出精度

≤0.2%

时钟误差

现场控制站间误差

≤1秒

操作员站间误差

≤1秒

记录精度

模拟量时间戳精确到秒,开关量时间戳精确到毫秒。

SOE分辨率

站内≤1毫秒,站间≤2毫秒

2)可用性

系统可利用率

≥99.99%

系统平均修复时间

< 0.5小时

3)实时响应性

操作

从输入变化到显示变化

≤采集周期+1秒

从操作键入到输出变化

≤1秒

从输入变化到输出变化

≤采集周期+运算周期

屏幕显示

画面显示完成时间

≤1秒

动态元素更新时间

≤1秒

扫描周期

模拟量

最快125毫秒

开关量

最快50毫秒

控制周期

回路控制

最快50毫秒

逻辑控制

最快50毫秒

4)系统运行负荷率

一般工况下CPU平均负荷率

≤30%

繁忙工况下CPU平均负荷率

≤60%

繁忙工况系统网络负荷率

≤30%

5)抗干扰能力

模入通道

差模干扰抑制比

> 120db

共模干扰抑制比

> 60db

输入回路绝缘强度

不低于 500伏

6)系统配置能力

系统 最大域数

8

单域

最大站数

62

服务器

2(冗余配置)

工程师站

1

操作员站(含高级计算站等)

≤19

现场控制站(含通信站)

≤40

物理I/O点

≤10000个

控制回路数

≤1000个

现场控制站

I/O模块数

≤126

物理I/O点数

≤2048

模拟量控制回路数

≤128(建议)

开关量控制回路数

≤256(建议)


三、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技术服务:
系统安装和性能检测按下列要求进行:
1.合同硬件的安装和连接
供货商按照合同要求负责对合同中的所有硬件进行现场安装,安装包括DCS系统自身硬件、监视终端;安装应该可靠;
2.系统软件安装
供货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所有应用软件的安装,并确保安装的软件运行正常;
3.系统运行与检测
全部系统软件、硬件安装完毕后,供货商使用系统提供的自检功能对系统进行检测,供货商的技术工程师完成系统的连接、安装和调试,并且演示系统的功能,确保所有硬件工作正常。
四.试验、验收和演示
4.1 总则
1)买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验收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3)此外,还应进行工厂验收试验、演示和现场试验。
4)在试验、检查和演示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硬件或软件,我公司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我公司承担。
4.2 工厂测试与出厂验收(FAT)
系统在设备制造、软件编制和反映目前系统真实状况的有关文件完成后,供方应在发货前进行能使需方满意的工厂验收和演示。
除规定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演示外,需方有权在供方的工厂进行单独功能的试验,包括硬件试验以及逐个回路的组态和编程检查。在工厂验收和演示前,系统设计应体现出供方在设备上所作的最新修改。需方将派代表参加投标硬件制造厂所在国的工厂验收试验。
1.试验步骤
试验应包括对所有可联网并已装载软件的设备进行适当的运行。采用仿真机构成DCS所有输入信号、组态和控制输出的一个完整的功能闭环试验。
在开始试验前,要求所提供的系统已在40°C高温下,顺利运行了72小时。供方应说明这一温度试验步骤。
试验内容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1)每个模件的微程序工作情况
2)每个模件的硬件工作情况
3)模拟的报警和状态变化
4)所有操作员接口功能
5)模拟的故障和排除
6)DCS全部失电和部分失电的工作情况
7)模拟的DCS自诊断
8)完成工厂试验后,需方应观察一个被试验系统所进行的完整演示过程。供方应提供充足的时间、试验设备和专业人员,以便需方能检验和评估整个系统。在工厂试验中至少应有三天时间来进行这一演示。如需延长试验时间,供方应无偿满足要求。供方应提供6套与目前系统功能与逻辑一致的图纸,供需方在试验期间使用。
演示至少应有如下项目:
-----对键盘请求的响应
-----完整地显示一幅画面的时间
-----失电和通电的反应
-----控制装置的故障排除
-----通讯总线故障
-----过程变量输入变送器故障后的反应
-----所有规定报表的打印
-----性能计算的试验结果
2.日程安排
供方在试验前应向需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试验方案,并在计划的工厂验收和演示试验前三周向需方告知他们的准备情况,在需方认可后,所有图纸和试验步骤才有效。
4.3 现场试验
1.初步实验
现场安装完成后,在设备通电前,供方应仔细检查所有的设备、现场接线,电源的安装情况,在检查无误的情况后,系统方可授电。供方可以进行其标准的诊断试验。现场输入和输出信号,由需方的施工人员按供方图纸负责接线。
2.现场可利用率实验(SAT)
现场条件满足后,应采用实际的输入、输出信号进行可利用率试验。供方应该核实是否所有的系统和文件都已更新,并准备投入可利用率试验。系统只有在通过了这里规定的可利用率试验要求后,方能被接受。
供方应保证99.9%的系统可利用率,并在试验期间证实其符合本规范书规定的所有性能。可利用率试验应在DCS试运行后开始,试验开始的日期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五、人员培训(操作,维护)等要求:
1.总则
1)对买方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是DCS成功起动和运行的基础。
2)卖方应派遣有经验的专家采用现代化的培训手段安排培训课程。
3)每位教员均应具备正规课堂讲学的经验。教员应负责教会学员掌握培训课程的内容,提供如何使用技术资料的指导,并解答学员在培训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4)卖方应向学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仪表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允许学员携带他们培训期的笔记本、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回单位。
5)在培训结束时,卖方应对学员作出评价,并直接通知买方。
2.系统培训
培训内容至少应有如下内容:
? DCS的内部结构和特点
? 软件组态
? 数据库生成
? LCD画面制作
? 硬件维护、检查测试、查找故障的方法
? 数据通讯系统的基本原理、通讯协议和接口
? DCS的仿真培训和故障排除
? 考察相似使用同类型DCS的工程
培训人数:5-6人。
3.现场培训
卖方应提供买方认为必要的附加培训,因为在培训结束后,我公司对所供硬件和软件又有所修改。这种附加培训可在工程现场进行,故称为现场培训。
卖方应派出有关专家到现场,承担现场培训任务并自行承担期间的所有费用。现场培训的要求与基本培训相仿。现场培训人数不限,时间1月。
现场培训至少应有下列内容:
? DCS的基本知识和系统组态。
? DCS的安装、检查、排除故障,在线联调和维修等课程。
? 人——机接口的应用培训。
当进行现场安装和开环测试时,卖方应对买方的运行人员进行DCS的在线操作培训。
六、售后服务:
DCS的保证期自系统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如DCS在运行中出现一般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提供24小时应答服务。运行中如出现严重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在保证期内,卖方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复任何并非由需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缺陷或故障的设备。
在质保期内,供货商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若在质保期内软件版本没有升级,可以确保一次免费的最新版本软件升级,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及所有的补丁和程序更新。
技术咨询: 杨晨 136*****803,Email: yxtyc@cqu.edu.cn
报名联系: 李卓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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