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射线防护器具及用品招标公告
医用射线防护器具及用品招标公告
医用射线防护器具及用品(货物部)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ZCG********77)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的方式,欢迎合格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1、项目编号:SZCG********77
2、项目名称:医用射线防护器具及用品(货物部)
3、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4、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注册成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可于2012年01月12日 18:30 至2012年01月17日 14:10期间从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上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 “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确认邀请。在网上确认邀请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文件的下载。
5、供应商资格:
1)已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医用射线防护器具及用品、X线剂量仪、防磁屏车)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若投标人为医用射线防护器具及用品、防磁屏车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医用射线防护器具及用品、防磁屏车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4)投标人所投产品(医用射线防护器具及用品、防磁屏车)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产品生产日期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6、答疑事项:2012年01月16日 11:00前凡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2年01月18日 18:00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供应商予以关注。
7、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01月18日 14:10 (北京时间),投递标书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8、谈判时间:2012年01月18日 14:10 (北京时间)。
9、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视频谈判,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需前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现场。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供应商—投标—操作指南”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10、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
网上操作咨询: ********--6 ********--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 ********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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