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及青建管字201011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12年1月20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月13日9时至2012年1月19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电话
********)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和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
4.企业上三年度具有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等资料原件;
5.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上三年度完成工程项目的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及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等资料原件;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8.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8条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