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特殊困难群体住房安置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特殊困难群体住房安置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特殊困难群体住房安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特殊困难群体住房安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特殊困难群体住房安置项目,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约为210平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房屋建筑面积按人口计算:1-2人口按35平方米,3人口按50平方米,4-5人口按60平方米,5人口以上按70平方米建设,特殊情况增加面积以村打报告到村建办审批后方可建设;房屋一般层高为3米,面积达70平方的房屋层高为3.2米墙体为实心墙;房屋有地圈梁、构造柱,檐口上有8公分厚通长筋砼压顶;内外墙水泥粉刷后做涂料(颜色根据甲方要求),室内地坪为水泥地面,卫生间配有坐便器(墙外要有化粪池),防滑地板转铺设,室内达到通水通电,门窗齐全;以上工程为施工单位必须完成的,具体施工标准要求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3招标预算价:18.9万元;


2.4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且最终呈现达到招标人要求。


2.6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特殊困难群体住房安置工程


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特殊困难群体住房安置项目,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约为210平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房屋建筑面积按人口计算:1-2人口按35平方米,3人口按50平方米,4-5人口按60平方米,5人口以上按70平方米建设,特殊情况增加面积以村打报告到村建办审批后方可建设;房屋一般层高为3米,面积达70平方的房屋层高为3.2米墙体为实心墙;房屋有地圈梁、构造柱,檐口上有8公分厚通长筋砼压顶;内外墙水泥粉刷后做涂料(颜色根据甲方要求),室内地坪为水泥地面,卫生间配有坐便器(墙外要有化粪池),防滑地板转铺设,室内达到通水通电,门窗齐全;以上工程为施工单位必须完成的,具体施工标准要求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注册地为阜宁县域内;


3.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3.6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7.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19日8:30至2020年5月23日17: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板湖镇人民政府村建办,联系方式:182*****866。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00.00元/㎡;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无问题且省、县级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且经县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的30日历天内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板湖镇孙合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板湖镇地址: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 系 人: 裴银


电 话:182*****866电话: 158*****049



2020 年 5 月 19日



标签: 住房 困难 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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