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询价竞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交互智能平板式多媒体采购项目获准采购。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的委托,对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交互智能平板式多媒体采购项目通过询价的形式组织询价,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3采购内容及要求 (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资金比例:100%为国有资金。 (3)资金落实:已经落实 (4)采购内容:交互智能平板、组合绿板、壁挂展台、全学科备授课系统、移动授课多屏互动软件、智慧教室资源管理平台、数学备课平台、采集剪辑软件、PPT演示助手、家校协作管理平台、仿真教学实验软件各20台(套)。 (5)采购总预算:人民币叁拾玖万零柒佰陆拾元整(390760元)。竞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将作为竞价无效处理。 (6)总预算及总报价已经包含了产品生产制造、合格检测、出厂检测、出厂装卸、包装运输、仓储物流、保险、税金、利润、人工、随机工具及备件、交货、安装、调试、运行、培训、验收、因质量不合格退还货品、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在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调价申请。 (7)请下载询价文件后仔细阅读第六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技术性能指标中的“★”项必须响应,所涉及的设备品牌、型号及参数为采购人的基本需求,供应商在本次竞价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标准、参数,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替代在质量、性能、操作、功能等方面必须能满足采购人各类教学工作所需,并不得低于采购人基本需求。如供应商提交的竞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可并经过综合评审成为成交人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质量缺陷、性能不足、操作不便、功能缺失等可能影响采购人各类教学工作的情形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商品退换,软、硬件功能增调等整改要求,采购人不承担因整改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成交人在整改后仍无法满足需求的,采购人有权无责任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成交人以下责任的权利。 1)提供虚假竞价材料; 2)竞价产品与供货产品不一致; 3)对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8)成交人如在合同签订后因自身供货及安装能力不足、产品质量问题、无法获得制造厂商的授权及支持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在固定期限内无法完成项目交验的,采购人有权视成交人违约,可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4供货期及质量、服务要求 (1)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提供系统操作培训,以及硬件操作和维护的基本内容,直至工作人员完全熟悉整个工作流程为止。 (3)自验收之日起,至少提供1年免费的系统升级及维护服务。 (4)故障响应时间应确保在1个小时内提供电话和网络远程协助解决,电话和网络远程协助无法解决时,确保4小时内提供现场维护。 (5)提供终身免费纠错性维护及升级服务(包括软件系统的代码升级、版本升级等),电话及远程技术咨询和系统支持。 (6)应配备售后维护小组,定期检查系统工作情况,例行维护和协助完成其他技术工作,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7)供应商的竞价报价应包含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内容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在工作内容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申请。 1.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竞价函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价函承诺);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