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警察部队某部采购战备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武装警察部队某部采购战备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武装警察部队某部采购战备物资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武装警察部队某部采购战备物资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进行,采购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部。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装警察部队某部采购战备物资项目;
2.2采购预算:每项物品均不能超过单项最高预算,总预算为30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4采购内容:组合式架子、滚塑箱、班用帐篷、软体储水罐等。具体参数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2.5服务地点:由供货方免费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生产商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具有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且无不良记录(含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列入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财富领域5A07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部
地址: 吉林省内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2*****32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刘先生
2020年5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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