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灵武市人民法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规划占地约15亩。总建筑面积14966平方米, 其中审判法庭11684平方米, 办公用房2052平方米,以及附属用房123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灵武市新区
2.3招标范围: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项目建筑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信誉。
3.4近三年具有三个以上类似规模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 月 13 日至2012 年 1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设计协议)、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高新区新昌西路紫金花商务中心E座23楼1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2 月6 日15 时整。地点为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灵武市中兴路发展和改革局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郭浩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文涛、王玲
电话:****-******* ***-********
13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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