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甪直中队交通执法清障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甪直中队交通执法清障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甪直中队)委托,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交通执法清障工作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SXY2020-WZ-C-00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交通执法清障工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壹万圆整(¥710000.00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交通执法清障工作 | 1 | 项 | ¥710000.00 |
四、服务期限: 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范围:甪直镇辖区(包含甪直派出所、交管所、城管局、综合治理办、甪直交警中队等范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需求简要内容:
(一)交通执法清障工作
1、车辆清障要求:
1.1人员配备:
(1)人数要求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1 | 拖车司机 | 6 |
2 | 门岗收费人员 | 2 |
3 | 保安 | 4 |
(2)项目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
②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③人员工资应不低于最新公布的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④人员到岗率100%。成交供应商员工调动或辞职,应事先通知并征求采购人意见,并在一周内配齐。
⑤员工因病、事假而缺勤,成交供应商应主动及时安排人员补岗,并告知采购人。
⑥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称职的员工。
⑦遇到突发应急事件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⑧所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工作勤奋,吃苦耐劳,并具有相应的观察能力和动手能力。
⑨因采购单位有一套清障系统,不在清障系统内的响应单位车辆无法入库,后期会影响本次清障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响应单位须具备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备案、吴中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准入指定单位的相关条件。
(3)人员要求
1)拖车司机:6名,
性别:男性。年龄50周岁以内,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A1或A2驾驶资格证,较好的身体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以及基本施救技能,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无传染性、心脏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负责甪直镇地面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依法拖车服务
2)门岗收费人员:2名,
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内,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对车辆进入停放进行收费管制。随时准备人员、车辆进出。对岗位区域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应认真核对并及时上报,车辆停放要整齐、有序。确保进出车辆畅通。
3)安保巡逻人员:4名,
性别:男性。年龄45周岁以内,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0m(含)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本地人和党员、经消防培训后的义务消防队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巡逻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能独立履行巡逻工作,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应熟悉掌握进出停车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负责引导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交通、停车秩序;对停车场进行治安巡视。负责对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检查,保证车辆安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对带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4)上班时间
拖车司机、值班巡逻人员:三班制24小时。
门岗收费人员:12小时。
①拖车队工作人员需经过拖车有关知识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②所有值班巡逻人员、门岗人员上岗前须经过专业培训。
③所有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端庄。
④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街道安全管理的规定,接受采购方的指导和管理,若不服从,成交单位应在1周内调换人员。如遇重大活动,辖区内的工作人员须服从采购方统一调配。
⑤采购方与派驻的工作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的人员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单位自负,与采购单位无关。
(4)工作要求:
1)必须做到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工作证(包含相片、姓名、职务、工号),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落实值班巡逻人员、拖车队24小时3班倒工作制;门岗收费人员12小时工作制;人员职责到位,落实岗位责任制。
2)收费人员要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额外收取其它费用。除专门收费人员外,其他人不准收取当事人费用。
3)停车场人员不得抽取车辆的汽油、柴油等燃料,不得挪用或侵占暂停车辆的随车物品,不得损坏车辆,如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单独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保管的车辆、货物放行,必须经甪直交警中队开具车辆放行通知单。停车场不得擅自使用、转借、处理保管车辆、物品。
5)放行车辆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要将被放行车辆移至车辆放行区后,办理车辆移交手续,不得让取车人自行到车场内部取车。
6)采购人前往停车场要求停车场协助有关工作的,停车场应派人协助,并在职责范围内服从采购人员指挥(如交警验车时查找违法车辆等)。
7)驾驶拖车人员要依法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严禁工作期间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8)驾驶员一年内有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不得驾驶拖吊车辆。
(二)车辆要求:
(1)响应单位至少2辆专项作业车(拖车)。
(2)有完善的车辆和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在拖运车辆、移动车辆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财物损失的,由成交单位负责赔偿及其他责任。
(3)所有车辆须手续齐全、合法有效、车况良好,车辆必须按规定定期年审,保险齐全,有专人负责车辆保养。
(4)拖吊车辆车身要喷涂统一标识和反观标志,安装黄色示警灯,车门两侧喷印清障施救服务单位全称。
(5)出现场的每辆拖车至少配备两名拖车人员。
(6)适应工作需要的警示牌、导向牌、锥形筒和其它必要的装备设施。
3、停车场租赁要求
(一)办公地点、停车场场地、设备要求
(1)停车场地面积:不小于5000㎡
(2)停车场内出入口和车辆停放位置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可实现对整个车场进行监控,且监控记录可保存6个月,并能正常回放。
(3)所有涉案车辆及道路交通设施全部寄存与停车场
(4)停车场必须建有围墙、门卫室、办公用房、车棚等设施,具备一定的防盗功能;要加强“三防”设施建设。按照“防火、防盗、防腐”要求,在停车区域合理位置设置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池、铁锤、铁锹、拖布、水桶、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严防各类火灾事故;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安装车棚,防雨淋、防曝晒,避免车辆损坏。
(5)停车场地磅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状况良好,按规定定期年审,有专人负责保养,有完善的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6)停车场设有专门的汽车停放区、摩托车停放区、非机动车停放区,且按入场时间顺序停放。
(7)有完善的保安系统,停车场周围要设置围墙,停车场不能是开放式场地,且有值班人员24小时巡逻,非停车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暂停车辆停放场地。
(8)停车场要有良好的排水设施、每年雨季和汛期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疏通。
(9)停车场必须配备防雷设备,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场地避雷检测,并有相关记录。
(10)每个停车场应当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电脑须接通互联网,并按照交警部门要求使用执法清障系统展开工作。
(11)停车场基本要求: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资料(姓名、相片、职务、工号)、工作人员资料(姓名、相片、职务、工号),公示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咨询电话、办公时间。
(12)停车场有专门的服务大厅,设有专门的咨询、车辆放行窗口,设置办事群众轮候休息室。
(13)停车场附近主要路口要有明显的、统一的指示停车场位置标志,指示标志上要标注停车场联系电话。
(14)停车场要有自己的办公网络,网站具备输入车牌号查询车辆停放位置功能、公布地址、咨询电话等。
(15)停车场办公电话要在“114”等电话查询公司备案,值班人员有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等。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A、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B、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登录报名
2.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黄色按钮―“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供应商报名以新系统解密为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在新系统报名的,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2.2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办理咨询电话:****-********。
3、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关于质疑的相关要求:
质疑接收人: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赵晓燕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或邮寄
质疑联系电话:(0512)********
质疑要求: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5 月26 日。
八、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截止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保证金以汇票、银行本票方式缴纳,开标现场拒收现金及转账,若未及时缴纳,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对于在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由评审小组评定。评定为正当理由的,可以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和违约金。
交纳账户: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1)、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2)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磋商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九、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0年6月2日10:00~10:30(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10: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0年6月 2日10: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苏福路333号一箭河文创园2号楼302室
邮政编码: 215164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赵晓燕、杨燕琴
十一、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甪直中队)
联系人:顾晓红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鸣市路46号
十二、本磋商文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请贵单位获取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三、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四、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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