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桐川镇党崾岘村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环评公示
庆城县桐川镇党崾岘村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桐川镇党崾岘村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报告表)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桐川镇党崾岘村 | 庆城县桐川镇人民政府 | 甘肃中环众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桐川镇党崾岘村。项目占地面积39918.61平方米,总投资1210.46万元,环保投资54.4万元,占总投资的4.49%。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 (1)主体工程 本工程计划新建建筑面积为525.79m2的两层砖混结构便民服务中心;新建容积为80m3化粪池一座;新建砖混土路面面积为12507m2,新建面积为12507m2砖混土路面;新建面积为11106m2沥青硬化道路。 ①污水管道工程:新建室外污水管道2074.7m及相关配套设施。 ②雨水管道工程:新建雨水管道2108.1m及相关配套设施。 (2)辅助工程 ①连接井:新建连接井5座; ②下沟管道:新建DN400雨水下沟管道283m; ③消力池:新建C20钢筋砼浇筑12.5m×3m×5m末端消力池1座; ④树篱:配套安装钢丝纤维树篱319套; ⑤路灯:新安装太阳能路灯175盏; ⑥雨水口:新建雨水口78座; ⑦检查井:新建检查井179座; ⑧末端防护工程:新建雨水排放检查井5处; ⑨渗水砖铺装:新铺装渗水砖面积5964m2。 |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作业机械排放的尾气、沥青道路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和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废气。 (1)扬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地开挖和回填作业,减少开挖土方的露天堆放时间,尽量做到随挖随填;对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必须采取遮盖、密闭、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场地的作业面和土堆适当洒水,保持一定的湿度,建筑材料覆盖篷布防尘、降尘等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 (2)运输车辆、作业机械排放的尾气:采取限速、限载、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和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运转状态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3)沥青道路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施工场地禁止设各类沥青拌合站,外购成品沥青由沥青施工车辆运输至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采用自带除尘系统的沥青施工车辆,将对周围环境的废气污染降到最低。 (4)便民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废气:项目在装修时采用环保水性涂料,可避免该部分废气的产生。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设备、工具冲洗废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 (1)混凝土养护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设备、工具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管道闭水试验废水:管内水抽出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镇区、居民区、桐川民盟烛光小学、桐川初中等环境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机械数量,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禁止夜间施工。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弃土: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庆城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2)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庆城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桐川镇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化粪池产生的恶臭气体、油烟废气。 (1)恶臭气体:项目化粪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加强化粪池周边绿化、采用封闭淸淘方式进行。 (2)油烟废气: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餐饮固废。 (1)化粪池污泥:由市政部门清粪车定期进行清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桐川镇生活垃圾暂存点进行处置。 (3)餐饮固废:由城市餐厨垃圾收集车清运。 2.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 (1)生活污水:近期污水拉运至庆城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远期排入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服务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餐饮废水:集中收集,经103隔油池处理后进入803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污水拉运至庆城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远期排入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服务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区内交通管理,汽车限速行驶,禁鸣喇叭,加强绿化等措施。 |
公示期限: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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