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市政公用设施养护项目投标邀请书

福州滨海新城市政公用设施养护项目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明建招[2020]1003

致:厦门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至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际洲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恒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市政公用设施养护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州滨海新城建设总指挥第65次例会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投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投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滨海新城;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3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滨海新城范围内的现状道路、桥隧、地下通道、河道、园林绿化、公园、弱电管道(廊)、综合杆等市政设施进行巡视巡查(每日至少两巡查)和零星修缮工程及园林绿化零星工程施工和管护、应急抢修抢险及其他甲方交办工作。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为35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为35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350万元;

2.5.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收储移栽苗木养护期限要求(一)成活期养护,期限为半年,从任务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二)成活期满转入正常养护期,正常养护期限至合同履约期满止。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零星工程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一级临时建造师及二级临时建造师,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 分,下午14时30 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邀请函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产业园二层C座303)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产业园C座二层303);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退保材料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投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2号研发楼

电话:****-********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产业园C二层座303,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郭工、廖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新投生态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2号研发楼

标签: 养护 公用设施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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