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Ⅲ标段招标公告

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Ⅲ标段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314
工程名称 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Ⅲ标段
工程地点 佛山市
建设单位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分类 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内容 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Ⅲ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2009】20号、22号文批准进行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Ⅲ标段

(3) 工程规模:

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属城市道路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横三路设计路宽为36米,车速为40公里/小时,弘德北路设计路宽为24米,车速为30公里/小时,禅港路设计路宽为30米,车速为40公里/小时。

本工程主要内容是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组织施工建设。工程内容包括禅港路3号桥(跨度为20m)、禅港路4号桥(跨度为8m 10m 8m)、横三路1号桥(跨度为13m)、弘德北路4号桥(跨度为20m);禅港路K1 020~K2 410段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横三路K0 078.010~K0 253.756及K0 454.620~K0 520段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及536.472长、36m宽施工便道维护提升工程;弘德北路4号桥的施工便道维护提升工程长1122.71m,宽24m。本工程建安费投资约为人民币6200万元。

(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1个施工合同段,招标工程范围为禅城水乡新城禅港路、弘德北路、横三路道路工程Ⅲ标段的总包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 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7)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及节假日顺延,投标人须做好各种情况下的施工准备及组织方案。

(8) 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06月12月1日起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至少要有1项单项合同造价不小于50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① 当合同内容为包含桥梁工程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时,合同总价应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的桥梁工程必须包括桥梁主体结构工程,桥梁单跨跨度应不小于20米;

② 当合同内容为不含桥梁工程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时,该合同总价应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还应有1项单跨跨度不小于20米的桥梁工程业绩(必须是包括桥梁主体结构工程的业绩,桥梁工程合同造价不限)。

注:类似工程是指含桥梁的城市道路工程,其中桥梁的单跨跨度应不小于20米。“城市道路工程”以《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1990的定义为准,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不包括公路及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

(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2010年度考评结论为合格或以上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近二年内(2009年12月1日起至今)不得有任何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记录。

(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以及路桥专业(或道桥工程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或桥梁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该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具体的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还有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下同)报名参加投标。

(2) 报名时间:2012年 1 月 13 日14时 至2012 年 1 月 20 日 11时30分 止(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3) 报名后,投标人代表应在2012 年 1 月 20 日17时30分之前,凭报名回执、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桃花园停车楼(惠景书城西侧)6层602单元(楼梯、电梯在楼房后侧的汽车入口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予退还。已报名的投标人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3个工作日之前,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将投标担保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4)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本次招标的报名登记投标人或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被受理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5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

联 系 人:李先生、何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监督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预发包价
工期
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2-01-13 14: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2-01-20 11:30:00
报名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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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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