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招标公告
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招标公告
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机构选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近期规划为日处理污水量10万立方米,总投资额23000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日处理污水量5万立方米,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建设。
2.2 招标范围: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估和审批,监测等工作。
2.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00%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2.4 项目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
2.5 时限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但不得晚于2012年2月29日。
2.6质量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应符合国家、吉林省、长春市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
通过行政主管关部门审批、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乙级及以上(评价范围为社会区域)的评价机构。近三年完成过日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相应环评工程业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均可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且有过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环境评价工作不准转包、分包及挂靠。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1月 12 日至2012年 1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环境评价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德惠市米沙子镇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吉、李慧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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