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公告
财政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公告
长春市财政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财政局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财政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财政局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财政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1-11-2926-Z01
计划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2011-11-2926-Z01 | ******* | 0 | 0 | ******* |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01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2 年 01 月 13 日 13 时 38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2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2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2 年 0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台式商用电脑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款20%,安装调试后付款30%,调试后三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款50%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7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资质: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CCC认证;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的情况,在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通过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保留一家供应商继续参与投标,确定方法为:按供应商报价低的为投标供应商,如报价相同,按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在先的为投标供应商)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优良
二十四、售后服务:1、原厂原货,随机附带原厂保修服务承诺函。三年内整机质保并负责免费上门维修;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货;2、按各相关单位所在地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调试后一月内出现质量问题负责免费退换。 3、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4、供应商需配合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间的系统联调测试。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
唐欢 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财政局国库处
项目负责人:徐 雷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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