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民法院电子屏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盘山县人民法院电子屏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山县人民法院电子屏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 ||
采购单位 | 盘山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0日13: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0日08:30至2020年05月27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5日13:30 | ||
开标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3.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秀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盘山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盘山县人民政府东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秀丽、****-*******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宇、***-********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盘山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盘山县人民法院电子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电子屏采购
项目编号:LNJC********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秀丽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盘山县人民政府东南)
联系方式:吴秀丽、****-*******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宇、***-********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PH4mm 全彩电子显示屏净屏体规格: 4200mm x 2700mm: 1块。
边框:四周为9MM铝型材
2、维修更换PH4mm 全彩模组60组。
3、电线电缆:60m。
支承钢结构及外装饰11.34 m2
4、Φ3.75mm室内单色电子显示净屏规格:
355mm*5800mm:1块;
355mm*2800mm:2块;
355mm*6400mm:1块;
355mm*6430mm:1块;
660mm*7300mm:1块 。
四周均为9MM铝型材边框;
5、Φ3.75mm支承钢结构及外装饰13.42㎡、
维修更换Φ3.75mm模组120组
电线电缆:70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0日 08:30至2020年05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线上报名请把报名材料发到我公司邮箱,并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邮寄至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具体接收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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