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城区环卫作业购买公共服务招标公告

x城区环卫作业购买公共服务招标公告

一、投标邀请

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委托方的蓬溪县城区环卫作业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YZB公招(2020)003号

二、招标项目:蓬溪县城区环卫作业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项目总预算金额: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项目总预算金额:********.09元/年*3年共计********.27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总作业面积约*******.04㎡,本项目共4个包,包一:老城区1(芝溪河以东),面积约480275.186㎡;包二:老城区2(芝溪河以西),面积约618859.9㎡;包三:新城区,面积约836953.52㎡;包四:工业园区和火车站,面积约536785.43㎡。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地点、时间及售价:

(一)发售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将在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二)发售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2层201铺(四海西街与锦程路交叉口,森林幼儿园对面)

(三)发售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500元,包2:500元,包3:500元,包4: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2层201铺(四海西街与锦程路交叉口,森林幼儿园对面);

十、招标代理费:

按照代理服务合同,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蓬溪县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9*****883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皓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327号金鸿城归谷七栋2层201铺(四海西街与锦程路交叉口,森林幼儿园对面)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396

2020年4月20日

二、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蓬溪县城区环卫作业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金额:

包1:*******.17元/年×3年共计*******.51元;

包2:*******.53元/年×3年共计*******.59元;

包3:*******.7元/年×3年共计********.1元;

包4:*******.69元/年×3年共计*******.07元;

二、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总作业面积约*******.04㎡,本项目共4个包,包一:老城区1(芝溪河以东),面积约480275.186㎡;包二:老城区2(芝溪河以西),面积约618859.9㎡;包三:新城区,面积约836953.52㎡;包四:工业园区和火车站,面积约536785.43㎡。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包一:老城区(芝溪河以东)(单位:㎡)

街道或地名

道路类别

机动车道面积

绿化面积

人行道面积

合计

(蜀北上路)南门口至南充文井岔路

1

19180


12895.34

32075.34

文井岔路口至宏源丝绸厂

1

14560

3117.49

12235.79

29913.28

城东街至下东方向

2

4238



4238

城东街岔路口职高大门

2

863.5



863.5

顺东街至玉泉小学大门

1

21140

2150

14793.45

38083.45

观音街

2

655



655

城北上街

2

943.5


558.14

1501.64

东街

1

5820


2654.63

8474.63

西街

1

4970


4284.02

9254.02

白塔街

1

3050

748.7

4838.58

8637.28

南街

1

2570



2570

北街

1

2630

5400.29


8030.29

政府街

1

1540

1248.5


2788.5

鸡市街(河边人行道)

1

962


1816

2778

南门口文昌小区和进修校通道

2

3325.42

463.39


3788.81

五一广场旁内部道路

1



3042.7

3042.7

五一广场背后巷子

1



1924.5

1924.5

五一广场

1


192.31

1525.63

1717.94

钟鼓楼街

1

2855.26


2644.3

5499.56

蜀北上路木材公司宿舍至工农桥

1


6352

1890

8242

问陶园至三合一桥靠河边

1



7665

7665

朱家河坝步行街

1

3249

90.5

1021.6

4361.1

蜀北上路加油站河边道路

2


3290

1598

4888

红苕寺桥(两边坝子)

1

210


1646.1

1856.1

豪庭东苑外新增

1

4404.25

613.22

3189.4

8206.87

锦宁路

1

7238.86

1435.36

4351.87

13026.09

锦绣豪庭周边增加

1



6319.63

6319.63

玉泉街

1

9364.25


4527.4

13891.65

成龙街

1

5432


3862.67

9294.67

西湖路

1

12390

3920

9120.48

25430.48

蜀北中路

1

17983.33

1856.87

10435.37

30275.57

普安大道二期道路、绿化、人行道

1

34834

7217.3

68822

110873.3

锦春街、锦凤街、锦东街、锦阳路延伸段

1

16597

861.3

11684

29142.3

西门口

1

1654


506

2160

普安大道加气站周边道路

1

7051



7051

赤城名都下坡处

1

865.7


891.006

1756.706

尚美国际外道路

1

3235.2


2329.3

5564.5

老农业局

1

5740.39



5740.39

下河街社区居委会过道

1



338.35

338.35

来龙山污水处理厂附近走廊

3


233.64

703.23

936.87

老酒厂外

4

1581.37



1581.37

钟鼓楼上坡处

1

436.67

527.01


963.68

芝溪坊含内部硬化绿化

1

2359.39

1979.82

10533.91

14873.12

合计


223929.09

41697.7

214648.396

480275.186

包二:老城区(芝溪河以西)(单位:㎡)

街道或地名

道路类别

机动车道面积

绿化面积

人行道面积

合计

工农桥

1

448



448

看守所至文井方向

2

682.5



682.5

上河街

1

7080

823.7

5138.79

13042.49

飞云桥

1

1274



1274

中河街

1

8164

2745.8

5178.82

16088.62

下河街

1

8762.5


3138.33

11900.83

仿古街至水库大坝

2

24597

1758.01

13425.2

39780.21

实验小学至党校通道

1

1050



1050

上河街通往实验小学道路

1

2388.44

22.75

957.81

3369

实验小学背后通往职中方向

1

1034



1034

白塔桥至商业桥河边通道

3



2942.7

2942.7

新建街

1

3712


3290

7002

水井湾综合市场背后道路

3

1012



1012

福兴路

2

3616


2880

6496

油房沟

2

4965.71

477.22

3210

8652.93

移民街

3

1540


1200

2740

油房沟通道

1

800


1250

2050

奎阁公园

1


1327.39

5515.36

6842.75

上河街河边人行道

2



5445

5445

上河街靠山通道

2

1342



1342

蓬溪花园

1

8651

8572.54

3790.61

21014.15

奎阁广场后原人民银行后花园道路

1

1943



1943

奎阁广场(含绿化带)

1


2081.13

13167.2

15248.33

清源污水处理厂停车场

1

1840



1840

香溪美邸外

1

2097.46

3564.63

3371

9033.09

香溪西路(状元桥-西湖桥)道路、绿化、人行道

1

13853.44

30225

41507

85585.44

水井湾

1

1293.11



1293.11

水井湾安置房

3

5269.39



5269.39

水井湾停车场

3

1554.24



1554.24

将军路

2

52442

15200

11977.32

79619.32

均乐米厂及周边绿化

2

885.72


1428.07

2313.79

赤城湖大门口

1

4975.93

321.2


5297.13

将军路尽头转盘

1

3865.25

3025.23

5598.23

12488.71

福苑路

2

3457.27


2654.13

6111.4

书法湿地公园含道路

2

10221.08

85313.02

8403.07

103937.17

镜园

1

1170.76

53643.63

78302.21

133116.6

合计


185987.8

209101.25

223770.85

618859.9

包三:新城区(单位:㎡)

街道或地名

道路类别

机动车道面积

绿化面积

人行道面积

合计面积

迎宾大道

1

57000

15270.03

11201.17

83471.2

政通街

1

2456.16


2112.12

4568.28

学苑路

1

18632.27


7504.22

26136.49

映山街

1

5382


2628.38

8010.38

映月街

1

17887.5

459.7

7822.9

26170.1

蜀北下路

1

52557.67

1896.66

8567.52

63021.85

万和酒店旁

2

4230

1504.6

358.06

6092.66

状元桥

1

2938



2938

学苑路延伸段含绿化

1

40260

23123.38

5617.21

69000.59

普安大道一期

1

30551.36

5404.76

7636.21

43592.33

广福路

1

18522

4177.25

4705.67

27404.92

赤城公园

1


21289.16

26088.4

47377.56

武装部旁道路

2

1174.35



1174.35

打铁垭村安置房入口

2

2453.79



2453.79

芭茅垭湿地公园

2


27012.8

10013.3

37026.1

香溪东路(大转盘-芝溪坊)河边道路(含休闲广场、人行道、绿化)

1

13560.49

43150.45

21774.62

78485.56

普安大道一期新增人行道、绿化带

1


47871.5

62857

110728.5

体育馆外道路(含绿化带)

1

49970.86

16062.65

16972.44

83005.95

安康路及其延伸段

2

10238


6228

16466

普宁路

1

11408.49

5783.78

17192.27

34384.54

新都会及移动公司外人行道

1



4290.7

4290.7

翰林别苑大门口

1



2040.8

2040.8

状元街

1

1621

913.81

1155.66

3690.47

亿联及周边三方道路

2

17793.29

1052.49

877.26

19723.04

318国道芭茅垭湿地公园段

1

30360


5339.36

35699.36

合计


388997.23

214973

232983

836953.52

包四:工业园及火车站(单位:㎡)

街道或地名

道路类别

机动车道面积

绿化面积

人行道面积

合计面积

工业园建设路与福兴路尾路

2

4143.68


3761.28

7904.96

工业园家尊福门业外道路、人行道

2

5107.96


5063.37

10171.33

工业园一期安置房旁支路道路、人行道

1

4304.5


5063.37

9367.87

工业园快速通道

1

13443.68



13443.68

忠孝路及延伸段

2

21275.8

3995.04

9257.48

34528.32

文星路

1

44568.12

8969.46

7089.84

60627.42

文星路接遂西链接通道路

1

19886.99


23631.82

43518.81

天渊智慧城旁道路

1

5269.23

8514.08

6420.51

20203.82

318国道工业园段

1

28473.44

31940.67

9126.94

69541.05

西华安置小区外

1

3559.12

3824.66


7383.78

梨园路旁两支路(万泰汽车城旁)

1

3174.5


2138.2

5312.7

福顺路

1

17482.56


9115.24

26597.8

聚财路

1

2217.03


1888.46

4105.49

聚财路延伸段

1

787.1

637.6

736.11

2160.81

思源路

2

6765.14


4465.95

11231.09

德才路

2

9513.08

6082.55

5676.24

21271.87

德才路尾上分岔路

2

833.54


263.97

1097.51

德才路与建设路相交路口

2

3739.2

3929.31

1606.65

9275.16

建设路口道路

2

8718.43

343.41

5297.4

14359.24

福兴交叉路口

2

1734.99


1648.9

3383.89

福兴路

2

8455.02


4620.66

13075.68

德才西路

2

9757.05

2579.74

4837.07

17173.86

富临路

2

3916.37

1829.59

2588.36

8334.32

梨园南路

1

4986.85


2762.83

7749.68

梨园北路

1

6835.35


2796.42

9631.77

梨园路

1

10588.24

2682.56

5070.92

18341.72

火车站道路(一号桥至碳素厂大门口,含新建绕河边道路)

1

60974.48

3585.82

22431.5

86991.8

合计


310511.45

78914.49

147359.49

536785.43

四、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

(一)作业内容要求

(1)道路、桥梁、广场的清扫保洁(含人工作业及机械作业)和日常管理。

(2)果皮箱内垃圾清掏和箱体的清洗。

(3)绿化带(含花池、树池、景观花盆)内垃圾的清理。

(4)护城堤迎水面和亲水平台、城河栏杆的保洁。

(5)少量无主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的收集、清理。

(6)景观带休闲亭内座椅、栏杆及休闲亭内外的清洁卫生。

(7)交通隔离护栏的保洁。

(8)人行道、街头小广场、公园内地面高压清洗、保洁。区域内油渍及其他污染清洗。

(9)区域内的其他环卫作业。

(二)作业标准要求

1、质量标准要求

“九无”:①无积尘、积泥、灰带,②无白色垃圾(果皮、纸屑、塑膜、烟头),③无积水,④无碎砖瓦砾,⑤无牛皮癣,⑥无痰迹油污和其他污渍,⑦无堆积物,⑧无卫生死角,⑨无杂草和人畜粪便;

“七净”:①车行道人行道净,②果皮箱护栏和栏杆净,③河堤、边沟净,④绿化带及周边净,⑤路沿石净,⑥树池净,⑦下水篦净。

市政环卫设施: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清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容器外体整洁无“牛皮癣”,每天对容器外体进行清洗。夏季每5天用洗衣粉清洗1次,冬季每10天用洗衣粉清洗1次。

标准化:果皮(片/1000㎡)≤4,纸屑、塑膜(片/1000㎡)≤4,烟蒂(个/1000㎡)≤4,痰迹(处/1000㎡)≤4,牛皮癣无,污水无,其他无。全天巡回保洁,地面见本色。临时性道路污染必须在0.5小时内采取措施清除。

2、作业时间要求

(1)每天须于(但不限于)5:30-8:00、12:00-15:00、18:00-21:00时前完成全部作业区域的普扫。

(2)普扫完成后,夏天(5月1日至9月30日)的清扫保洁截止时间为22时;冬天(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的作业截止时间为21:30时。

(3)整个保洁必须做到无缝对接,一级道路每天早、中、晚的作业时间内严禁出现作业人员和作业工作断挡或提前离岗。

(4)采用机械清扫环卫作业每日应≥60%的清扫作业区域,符合GB/T50337-201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各包中标服务商洒水车每周对街面冲洗不低于4次(如遇雨后或街面污染应立即对街面进行冲洗);

各包中标服务商扫地车每日对辖区内清扫不低于2次;

各包中标服务商高压洗地车应每日对辖区内道路冲洗。

(三)作业人员及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作业人员配置

人工保洁清扫保洁区域和作业时间需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作业要求

清扫保洁人员统一全套着装(工作服上有安全和所在公司中文标识等),作业时,环卫工人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备。

各包供应商聘用服务作业区环卫人员应承诺优先聘用服务作业区内有作业能力的贫困人员。

(3)设备配置要求

本项目投入主要设施设备必须专用于本项目。

包一:老城区 配置8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垃圾箱容积≥5m3的清扫车1台,高压洗地车2台,外观绿色的电动应急巡回收集车1台;

包二:老城区 配置8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垃圾箱容积≥5m3的清扫车1台,高压洗地车2台,外观绿色的电动应急巡回收集车1台;

包三:新城区 配置8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垃圾箱容积≥5m3的清扫车1台,高压洗地车2台,外观绿色的电动应急巡回收集车1台;

包四:工业园及水车站 配置8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垃圾箱容积≥5m3的清扫车1台,高压洗地车2台,外观绿色的电动应急巡回收集车1台;

四个包要按照环卫所的要求,采购外观和色调一致的箱式手推式保洁车(统一为绿色)。采购数量和型号由各包自行决定。

(四)环卫作业公司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

设立项目部,配备项目经理,其办公场地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集中管理。

按作业人员要求和作业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及环卫作业人员。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上墙,作业示意图上墙,作业示意图标明各标段作业人员及人数。

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到位,人员考勤、检查日记完整。

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险,从业人员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年遂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安全文明作业标准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必须穿有安全和所在公司中文标志的工作服装上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学习,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环卫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无脱岗、到岗不在状态和聚集聊天等现象,不翻捡和焚烧垃圾,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清扫保洁时禁止将垃圾扫入(倒入)水篦子、绿化带、河道和排水沟等。

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无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打人。

五、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

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100分) :

5.1街道(包括人行道)的清扫保洁每日三清扫,全天候保洁。城区环卫作业区域均应达到“九无七净一化”的标准。(30分)

5.1.1在雨天,清扫保洁人员须全面清除街面污泥积水,清扫保洁人员主动配合对污染较重的街面进行冲洗,城区环卫作业区域须基本达到路面肉眼看不到明显泥浆的标准。

5.1.2在雨后放晴街面基本干的当日和次日早晨,清扫保洁人员须全力确保街面达到日常清洁水平。

5.1.3街道清扫、保洁率达100%,实行全天候保洁作业;街道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达标率100%。

5.2环卫作业人员应按照“网格化”建设的要求,严格遵守作业时间,不得有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现象,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作业任务。 (20分)

5.3保洁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标志。 (5分)

5.4清扫保洁责任段须定人定岗,不得缺人和空岗。(10分)

5.5环卫作业人员上班时不准带小孩、买菜、逛街、聚集围座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5分)

5.6环卫作业人员发现垃圾杂物应及时清除,收集的垃圾倾倒指定地点;不能将垃圾、泥尘扫入下水道、绿化带和河道内;不得焚烧垃圾,不得将垃圾倒在垃圾桶、存储车和垃圾堆放点周围。(10分)

5.7城区果皮箱安装后,应全天侯巡回清理收集中转,不能因满溢造成垃圾外露。(10分)

5.8环卫清扫作业人员上班期间须带齐手推车、大扫帚、小扫帚和铁锹四样工具;保洁人员须带齐手推车、小扫帚和铁锹三样工具,且工具须完好不能影响作业质量。(10分)

清扫保洁作业扣分标准:

(一)未达到作业质量要求的:

1、一条路段未扫的,或无人保洁的扣1分;

2、漏扫、花扫、清扫不彻底的,每一处扣0.2分;

3、道路有超过5㎡的淤泥积水,每一处扣0.1分;

4、瓜皮、果壳、纸屑有一处未收的,扣0.2分;

5、清扫存有死角,每一处扣0.5分;

(二)不遵守作业时间和作业要求的:

1、上班迟到、早退、脱岗和到岗超过10分钟未开始清扫作业的,每次扣0.2分。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任务的(早上5:30—8:00、中午12:00—15:00为全面大扫除时间),每次扣0.5分。

(三) 未按规定着装,或未戴统一标志的,一人一次扣0.1分。

(四)清扫保洁责任段未定人定岗,缺人空岗的,有一次扣0.5分。

(五)清扫保洁人员未尽责任,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0.5分。

(六) 乱到垃圾和不按规定作业的:

1、路面清扫产生的垃圾和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收集的垃圾未倒入指定地点,每次扣0.5分;

2、将垃圾、泥尘扫入下水道、绿化带和河道内的,有一处(次)扣1分。

3、将垃圾倒在垃圾桶、存储车和垃圾堆放点周围的,有一处扣0.5分;

4、焚烧垃圾树叶杂物的,每一次扣2分。

(七)果皮箱内垃圾因满溢造成外露的,每处扣0.5分。

(八)上班期间不带齐工具,影响作业质量的每一次扣0.2分。

(九)凡被环境治理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以上问题的,加倍扣分处理。

(十)按照机械清扫环卫作业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一次扣1分。

考核对象:本项目包一、包二、包三、包四中标供应商。

考核方式:

1、考核办法:实行日常考核、定时考核相结合。定时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大迎检活动;二是结合日常考核情况,重点对日常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复查;

2、考核时间:每月的20-25日由蓬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县共创公司和社会公众对环卫标段清扫保洁作业规范、质量情况进行月查考核;考核评审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执行,由县共创公司(采购人)分值权重占比20%、蓬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行政主管单位)分值权重占比50%、社会公众分值权重占比30%。

3、考核分值及付费:总分100分。考核分为合格(达标)、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100分(达标),领取全额月度服务费;基本合格≥85分,实领月度服务费=中标月度服务费-扣减分×(中标月度服务费÷100)×85%,不纳入退出机制考核次数认定;不合格<85分,实领月度服务费=中标月度服务费-扣减分×(中标月度服务费÷100),并纳入退出机制考核时间认定次数;各包中标供应商年度累计三个月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扣减月度服务费统称不达标价值。

注:1、中标月度服务费=合同总金额÷36

2、实领月度服务费=中标月度服务费-扣减月度服务费

3、扣减月度服务费分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其中:基本合格类按扣减分×(中标月度服务费÷100)×85%计算;不合格类按扣减分×(中标月度服务费÷100)计算。

4、示例:中标月度服务费100万元,考核得分90分,该月可领取服务费91.5万元;中标月度服务费100万元,考核得分80分,该月可领取服务费80万元。

5、考核方式及标准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无条件满足,不满足及未做服务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项目商务应答要求

1、付款方式:按月拨付。中标供应商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核资料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发布并确认考核结果,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完成考核后的服务款项。

中标月度服务费=合同总金额÷36;

实领月度服务费=中标月度服务费-扣减月度服务费(不达标价值)

扣减月度服务费分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其中:基本合格类按扣减分×(中标月度服务费÷100)×85%计算;不合格类按扣减分×(中标月度服务费÷100)计算。

2、服务时间:服务期叁年,合同一次性签订叁年,每年由主管单位按授予合同约定条款及考核标准对各包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各包中标供应商年度累计三个月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

3、服务地点:蓬溪县老城区、新城区、工业园区和火车站,各包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范围图纸)。

4、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5、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形式可选择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如以现金形式提供担保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分三次进行,每年考核合格后退还三分之一。(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劳动保证金:(1)各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承诺,分年度按规定缴纳劳动保证金,并承诺按时发放环卫作业人员工资,年度考核后无拖欠工资行为一次性无息返还劳动保证金;(2)各包中标供应商的环卫作业人员工资发放应每月10日前以实名制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发放,不允许现金发放,发放后应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料每月15日前报送行政主管单位备案留存。注:若在服务合同执行中出现拖欠工资,将动用劳动保证金向环卫作业人员发放工资及保障资金,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保留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追责的权利,剩余劳动保障金将不予退还。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四个包的投标活动,同一投标人只限中标一个包,按照《自愿选择唯一包中标资格的承诺函》的优先顺利确定中标项目包意向。

9、其他事宜:(1)辖区内环卫作业量增加或减少,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前提下,需按照中标服务单价进行核算增加或减少费用,并经双方协商后再次签订补充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再次签订补充协议。(2)投标人应在承包期内对工人最低工资做出承诺,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3)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4)在重大节日及其他活动期间必须服从行政主管部门和采购人的作业时间安排。(5)各包中标供应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及条件暂停及停止作业,若由于非采购人原因造成暂停或停止服务作业,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服务 环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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