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理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污泥处理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新乡市污泥处理BOT项目特许经营权人选择招标公告
经新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决定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建设新乡市污泥处理项目(下称“项目”),并以公开方式选择特许经营权投资法人。现将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污泥处理BOT项目特许经营权人选择
二、建设地点:新乡卫辉市唐庄镇大谷驼村西侧
三、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新采ZB014
项目设计处理污泥能力300吨/天,投资约1亿元,项目占地约60亩,采用槽式翻抛高温好氧曝气生物发酵处理工艺,污泥经处理后的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农用泥质》(CJ/T309-2009)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T 24600-2009)。
四、招标内容和主要标的
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新乡市城市管理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项目移交。
特许期为28年,含2年建设期。
项目的收益来源为污泥处理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招标的主要标的为污泥处理工艺方案和污泥处理补贴价格。
五、投标人条件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方案。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7.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要求如下:
7.1 联合体应指定并授权其中一家成员代表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和投标活动;
7.2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
7.3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为联合体成员注册资本之和;
8.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8.1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300吨/天或以上规模的相同污泥处理工艺项目且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业绩;或
8.2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300吨/天或以上规模的相同污泥处理工艺(槽式翻抛负压布气)项目且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业绩。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投资和建设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或用户证明原件、提供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1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2月1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八招标人: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新乡市人民路行政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7*****158
十、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五一路新苑电脑城A区18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55*****028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市城管局 0373—******* 新乡市财政局 0373—*******
新乡市监察局 0373—******* 新乡市审计局 0373—*******
新乡市交管办 0373—******* 新乡市发改委 0373—*******
201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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