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兴隆湖片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经开区兴隆湖片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开展城市设计”的会议精神,按照住建部《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及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相关要求,为深入落实《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九华片区规划(2010-2030)》,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强化城市风貌控制引导,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拟启动湘潭经开区兴隆湖片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国际竞赛公开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方案征集单位

湘潭九华招商投资有限公司

1.2代理机构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3规划设计范围

位于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域,东至沿江北路、西至潭州大道、南至泰富路、北至沪昆高铁,占地面积约15131.6亩。

1.4项目地点:湘潭经开区内

1.5 设计周期:见下述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1.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2.1应征申请人须具有承担本城市设计项目的相关资格及能力;

2.2应征的境外公司或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过城市设计或城市规划工作,并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境内公司或机构须具备城市(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境外公司指总部设在境外(或港澳台)的公司或在境内注册的外国法人(或港澳台)独资的公司。

2.3应征申请人在近五年内须完成过不少于5个同类型(概念规划或城市设计)项目业绩,其中至少包括1个8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获奖通知书或合同等佐证资料;

2.4主创设计团队须配备具有城市规划、建筑、交通、产业、成本等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设计团队人员应为该设计机构在册人员;主创设计师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工作,参与征集人要求的重要汇报会议等工作;境内机构拟派主创设计师必须具有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资格;境外机构主创设计团队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

2.5主创设计师在近五年内须完成过不少于1个8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获奖通知书或合同等佐证资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方案应征。

三、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3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交纳。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请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账至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信息:

全 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湘潭分行金桂支行

账 号:********8297

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与评审

4.1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17:00。

4.2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和地点:

现场申请将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邮寄申请将资格申请文件邮寄至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邮政编码411100,联系电话:****-********,刘庭收)。

以邮寄方式递交的资格申请文件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请各申请人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

4.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

4.4资格审查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5.1公告报名阶段(2020年5月20日—5月28日):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提交报名材料;

5.2资格预审阶段(2020年5月29日):择优选定国际国内4家入围单位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5.3现状调查阶段(2020年6月3日—6月7日):组织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梳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5.4设计方案编制阶段(2020年6月8日—7月22日):编制设计方案,按应征成果要求提交必要成果。

5.5论证评比阶段(2020年7月23日):各单位进行电子光盘汇报,评审委员会听取汇报并进行评审、论证;经综合评议,确定获奖方案。

5.6方案优化阶段(2020年7月29日—10月13日):洽谈深化设计合同,受托单位应在吸取其余参赛单位方案的优点的基础上,形成城市设计竞赛阶段的优化成果。

六、奖项设置和评审方式

6.1 本次方案征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湘潭九华招商投资有限公司负责。

6.2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补偿单位数量上限为4家(含获奖方案)。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中选单位,授予深化设计合同(其奖金直接计入合同总金额)、一等奖给予140万元奖励(含税金),二等奖给予120万元奖励(含税金)、三等奖给予100万元奖励(含税金);对于规划理念科学、手法创新、特色突出,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优秀方案的设计方案,给予其设计单位80万元(含税金)的设计补偿;对于设计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方案的设计方案(如涉及抄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设计方案将不能获得设计补偿费。设计补偿费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到位。

6.3由一等奖单位作为后续方案深化的设计单位,如一等奖空缺,按获奖顺序替补。深化设计合同如在规定的时限内谈判不成,则依获奖顺序递补洽谈。深化费用按设计内容及其深度、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收费依据、价格优惠幅度等,由双方洽谈确定。设计深化费用约180万元左右。

6.4所有参加评选的方案版权及编制成果均归方案征集方所有,其署名权归应征方所有。

七、行政监管部门

本项目由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行政监督。联系电话:****-********

八、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湘潭九华招商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经开区莲城大道98号九华大楼

联 系 人:谢谚宇

电 话:155*****469

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张玲 刘庭

电 话:****-********(办公),****-********(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方案 概念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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