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农村建设联建点工程(二期)投资建设招标公告

光明新农村建设联建点工程(二期)投资建设招标公告

金沙县岩孔镇光明新农村建设联建点工程(二期)投资建设招标公告

投资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岩孔镇光明新农村建设联建点工程(二期)【招标编号:GB(BT)2012-6002】投资建设(BT)项目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 [2011]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金沙县岩孔镇光明村。
2.2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规模:C标段: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广场、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等;D标段: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广场、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等;
2.3项目估算总投资:C标段:2000万元;D标段: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2月。
2.5招标范围:投资、设计及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为投资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至 2012 年 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5:00 时,在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业务六处(贵阳市北京路225号五楼)持委托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包含联合体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贵阳市北京路225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项目动作方式
6.1本项目动作采用BT方式,即建设—移交。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BT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承包人(即中标人),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BT投资建设合同》后,根据《BT投资建设合同》确定的设计、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组织设计、组织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分期回购BT项目。
6.2回购方式:金沙县人民政府以资金分期支付方式回购建设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完成决算审计,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将2个月内支付总造价40%、12个月内支付总造价的60%,结清全部回购资金。
6.3回购标准:项目建设造价按贵州省《2004年版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算,材料差价按现行地方材料价计算,利息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型项目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实际投资额按月累计决算,投资利润回报率为工程总造价的1%,BT项目管理费按国家规定计算。
6.4回购保障:由金沙县人大常委会行文确认以财政预算资金或土地出让收益为回购支付资金保障。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沙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地区金沙县 地 址:贵阳市北京路225号
邮 编:551800 邮 编:550004
联 系 人:董伟 联 系 人:汪东风、张浩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zzb5@163.com
网 址:www.gzzbgs.com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路支行
账 号:****************04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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