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黎明变电站泡沫喷雾灭火及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220kV黎明变电站泡沫喷雾灭火及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13 云南电网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220kV黎明变电站泡沫喷雾灭火及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采购(招标编号:HLZB-2012-01-06)已由云南电网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电网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西双版纳供电局220kV黎明变电站泡沫喷雾灭火及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采购。
二、招标内容、交货期及质量要求
2.1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招标编号:HLZB-2012-01-06),对西双版纳供电局220kV黎明变电站泡沫喷雾灭火及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套的供货、运输及安装、消防验收等所有技术服务等进行招标。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技术资料给设计单位,30天内交货。
2.3 交货地点:景洪市勐仑镇220kV黎明变电站。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3.1 资金来源:云南电网公司。
3.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2)必须为泡沫喷雾灭火及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一个厂家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需提主要设备省级及以上专业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泡沫喷雾灭火及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的销售业绩,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4)具有泡沫喷雾灭火及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在电力系统的运行业绩,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运行业绩证明材料指运行业绩报告、用户反馈意见等);
(5)取得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以上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5.2出售时间:2012年01月13日至2012年01月19日18:0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3出售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A、B座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2年02月08日9:00 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2年02月08日10:00时在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招标人:云南电网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谨 电话:0871-*******-304 传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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