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网球馆丙烯酸地面、灯具、窗帘购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市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网球馆丙烯酸地面、灯具、窗帘购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市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网球馆丙烯酸地面、灯具、窗帘购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网球馆丙烯酸地面、灯具、窗帘购置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泰安市体育局全民健身中心网球馆,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46号、泰安市全民健身中心五楼,场地面积800平方米,自2010年投入使用极大满足了泰城广大网球爱好者的健身需要,近年来由于利用率较高,场地地面出现了多处龟裂、凹凸不平、灯光损坏过多,窗帘褪色,开拉出现故障。鉴于以上问题需对网球馆场地、灯光、窗帘进行改造、更换,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包含丙烯酸地面及球网球柱、灯光改造等,二标段为窗帘采购及安装,具体标段内容详见附件。3、预算控制价:65万元,其中一标段:57.143万元,二标段:7.857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保生态绿地健身公园公共秩序及安全。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供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及安装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时、精确、保质、保量。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对产品质量性能、安装服务及维保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0年5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体育局 |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46号 |
联系人:李红磊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平邑平邑168公园路南首 |
联系人:马梅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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