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工科(扬中)除尘招标公告
精诚工科(扬中)除尘招标公告
精诚工科(扬中)除尘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精诚工科(扬中)除尘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通过招标采购形式采购 3 套除尘系统,分别用于高压铸造、废砂再生(含制
芯机)、浇注及后出工序的烟尘处理。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取交钥匙工程形式,主要内容:除尘设备主体、方案设计等相关
辅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培训、售后
服务、生产陪同等的全部内容。
3.技术要求
3.1 设备组成及要求
3.1.1 设备组成
浇注工序:1 套滤筒式除尘器+光氧+活性炭设备,风量 150000m3/h;
砂再生、制芯工序:2 套滤袋式除尘设备+1 套光氧+1 套活性炭,风量:
40000m3/h+50000m3/h;
高压工序:1 套油雾过滤器+光氧+活性炭,风量 120000m3/h;
3.1.2 保证浇注区域保温炉烟尘不外溢,全部被搜集有组织排放;
3.1.3 要求室外排放浓度≤10mg/m3,VOCs 排放浓度小于 60mg/m3,满足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江苏省各项相关地方法规要求;
3.1.4 设备需配备安全防爆措施;
3.2 有压铸或汽车相关行业的颗粒物+VOC 治理的实际应用案例;
3.3 交货期≤5 个月。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 卖方必须具备制造招标设备的相应资质,必须具备生产、销售该类产
品和进行有效售后服务的资格,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配备有专业
的维修人员;
4.2 代理资质: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正式文件;
4.3 投标方提供企业介绍、最新版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信誉证
书、业绩等资料,提供近三年(2016-2020 年 4 月)的主要业绩及合同首
尾页支持性证明文件,无合同首尾页视为无业绩;
4.4①不满足颗粒物及 VOC 排放要求;②无所需设备在汽车相关行业的生
产、销售实际应用案例;③交货期≥5 个月;以上三项为否决项,满足任
一项均做废标处理。
5.报名要求
5.1 报名方式
5.1.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汽车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
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
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
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
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1.2 如无法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 ****-*******/*******
5.2 报名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23 日 11:30。
6.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江苏扬中
报名联系人:刘沛
联系方式:****-*******/*******/186*****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庞新华
联系方式:185*****430、****-*******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5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①请仔细查看 4.供应商资质要求,若资质不满足要求则报名视为无效,
且投标意向金不退还;
②只交款但未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且投标意向金不
退还。
7.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7.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
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②如需开具电子发票,请收到标书后,将贵司所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缴款凭证通过邮件发送至 gfzbb@gwm.cn,若有疑问,请电话联
系赵月,电话 ****-*******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b.应我司财务要求,月底月初
业务繁忙,无法开具发票;c.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
7.4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方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针
对符合本公告中要求(详见 4.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予以发放正式的
电子版招标书;针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项目发标前向其解释原因并退
还已缴意向金费用;标书一经发出,意向金不再退还。
8.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9.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
用。
投诉、举报电话:
****-*******
标签: 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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