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理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理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项目服务招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0日17: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5月21日09:00至2020年05月27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大理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市万花路下段全民健身中心南侧)〈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
预算金额 | ¥5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114 | ||
采购单位 |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28层28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114 |
大理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项目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Z-ZB********)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州15个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项目服务招标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采购,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受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委托,对该项目(项目编号:GXTZ-ZB********)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采购编号:GXTZ-ZB********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包,不分标段
2.3项目名称:大理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项目服务招标
2.4项目数量:15个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 (其中:州生态环境局13个,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县分局2个跟标采购)
2.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55.00万元(15个×37万元/个=555.00万元)。
2.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55.00万元。
2.7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中标通知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大理州15个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全部工作止。
2.8服务周期:8月底前完成初步采样,9月底前完成分析测试,10月20日前完成数据上报,11月20日前完成州级报告上报,12月10日前生成国家上报汇总,并形成全州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2.9采购标的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及交付时间:自接到中标通知签订合同,4个月内完成地块初步调查全部工作。
项目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15个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所在地。
3.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3.1本次招标范围:择优公开招标采购一家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大理州15个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
3.2采购需求:满足以下需要(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3.2.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做好污染地块管理与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工作有机衔接,完成招标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
3.2.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按《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9]142号)执行,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3.2.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疑似地块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技术规定(试行)》、《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技术标准,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3.2.4采购标的在《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机构名单(第一批,现场采样类)》(云环通〔2018〕155号)、《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机构(增补)推荐名录(现场采样类)》(云环通〔2018〕170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9〕150号)推荐目录内。
3.2.5采购标的调查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2.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云南省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3.2.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云南省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方案(试行)》《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试行)》,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3.2.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云南省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要求:提供开户许可证和近3年(2016至2018年或2017至2019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②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
信誉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未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内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并承诺如经相关单位和个人查询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3其他要求:①承担本项目初步调查机构:须在《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机构名单(第一批,现场采样类)》(云环通〔2018〕155号)、《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机构(增补)推荐名录(现场采样类)》(云环通〔2018〕170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9〕150号)推荐目录内。
②承担本项目样品检测机构:1、必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检验检测能力至少覆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所列基本项目(共45项)以及相关特征污染物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所列35项(除微生物指标2项、放射性指标2项外剩余的共35项)以及地块存在的非常规指标等特征污染物。2、须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云环通[2020]1号)认定的检测实验室机构范围。
4.4本次采购可采用全流程一包制或联合体单位。联合体投标(调查取样单位和样品测试单位须满足第4.3项中对调查机构、检测机构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明确1家对各环节的衔接、对调查结果负总体责任的任务承担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应提供正式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议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未缴纳费用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 月11 日09时30分。
6.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dl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大理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市万花路下段全民健身中心南侧)〈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dl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联系人:唐国富、杨月
联系电话:087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269写字楼28层2802号
联系人:李工、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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