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宁河镇五村672亩土地经营权
宁河区宁河镇五村672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区域 | 宁河镇/五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五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五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宁河镇五村672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1.甲方东圈地,土地地理位置:东至蓟运河堤取土坑边,南至四五村边界,西至五村庄边,北至蓟运河堤取土坑边,面积 共:672亩.二.承包期限标的1.承包期限3年,即从2020年1月承包签订合同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终止。2.底标:每亩土地价格:800元/亩/年往上投标。三.收取承包金方法共分3次交清第一次交款时间在2020年1月承包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的承包金(同时交纳违约押金50000元,此押金到2022年12月31日前,乙方凭着押金收据到村委会办理退押金交承包金的手续。)第二次交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的承包费。第三次交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三年的承包费。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1.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必须搞农业种植、不允许在土地内搞其他经营和建设。不得卖土和修建永久性建筑。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保证承包土地的完整。2.甲方提供350泵一台、600泵一台、蜗牛泵一台带电机、电表2块、动力线两趟大约600米,由承包方使用,所需配套和设备由乙方购置和维修。甲方不再提供任何设备。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所有设备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设备损坏由乙方恢复完整。乙方所购置一切设备自行拆除、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收取和买断。3.甲方不负责供电、原有的低压线路和上水垄沟及排水所用的水利及地上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拥有,所有设备维修归乙方自负。如蓟运河有水,村委会不负责供水、所产生供水的费用由乙方担负。4.在承包期间内,如国家征用和占用土地,土地的补贴款归甲方所有,青苗的损失和乙方投资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国家所占有的土地甲方按乙方所占有的实际亩数退给乙方相应承包费用。在承包期间,国家对种植粮食补贴款归乙方所有.5.乙方在承包期内,有关产生费用,包括机耕、冬灌、上水、排涝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保障上水排涝等渠道畅通无阻,听从镇政府统一安排指挥。6.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7.土地流转期间,乙方不得将土地进行再流转。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天津市内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现金汇缴 | 交易保证金(元) | 5376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7720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区支行 |
标签: 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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