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交通运输局榆社县常银-闫家沟大桥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榆社县交通运输局榆社县常银-闫家沟大桥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榆社县交通运输局榆社县常银-闫家沟大桥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榆社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榆社县常银-闫家沟大桥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榆社县常银-闫家沟大桥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z磋商(2020)018号。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该项目全段长2.135公里。采用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12米,K1+850-K2+135.047,因地形限制,(下穿二广高速),路基宽度为8.5米。全线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建设内容:桥梁工程、引道工程及安保工程等。
3.采购预算总额:594000元。
4.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5.建设地点:榆社县。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违法记录的网页截图(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
(7)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质:
(1)供应商需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它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拟派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上述各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时间: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8日,
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3.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
收款单位: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晋中分行
行号:********0016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于2020年6月3日8: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0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3日8时30分;
2.地点: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30室);
3.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会。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榆社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杰联系人:侯富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5*****239
地址:晋中市榆社县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1日
招标
|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