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信息鉴证服务采购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双流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委托,拟对 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信息鉴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HGJ2012-01。
二、招标项目: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信息鉴证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双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国有企业, 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企业债券, 本次拟申请发行企业债券所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到我公司投资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在建项目中。根据项目情况,本次分两个包,第一个包的中标人需负责15亿企业债券的包销和托管工作,第二包的中标人需负责财务信息鉴证服务工作。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包: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2、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熟悉企业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并且有具备会计、法律知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原件;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证券业务许可证)原件;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原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二包: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信息鉴证服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执业资格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执业资格证原件;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原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01月17日至2012年01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广福路99号月光琉域4栋1002)(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02月 09日 11: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可以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地点: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双流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县彭镇罗汉村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广福路99号月光琉域4栋1002
联系人:刘女士 陈先生
电 话:
***-******** ,
13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