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数码单反相机、摄录机采购

专业数码单反相机、摄录机采购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TC07084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需 专业数码单反相机、摄录机 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070841

2、项目名称: 专业数码单反相机、摄录机采购

3、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专业数码单反相机

70

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交货

用户指定地点

(深圳地区)

专业数码摄录机

30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07年09月06日至2007年09月24日,9:00~17:00 (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F、G座。

5、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07年09月27日14:00(星期四)(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7、开标地点: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F、G座。

8、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授权: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授权的有效代理证明文件。(如果制造商就同一品牌的货物委托多个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只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局颁发的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本次投标截止日为基准)。

4)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法授权书、营业执照等所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陶琛,易睿

联系电话: 0755-****************

传  真: 0755-********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F、G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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