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管理系统采购

学工管理系统采购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医学院

乙方: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JBT[GK]*******的学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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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学工管理系统1国内**************金智教育金智教育WE-SA学工应用服务系统软件V4.0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4.3交付条件:完成本项目招标要求所有内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验收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附件。 5.2乙方保证本次所投标的软件产品均为全新、原厂商原装、正规渠道、合法的、正版无版权纠纷的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格、性能、技术和安全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软件产品,软件具体功能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双方确认的《需求说明书》为准,完成项目实施服务(包括需求调研、软件产品的安装部署、客户化开发、实施)、试运行、培训、质保服务工作。 6.1.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实施服务后,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完成报告》,甲方应在_7_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经甲方确认项目实施完成并具备本合同约定的功能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试运行申请》,甲方应在_7_日内对试运行申请进行确认,经甲方确认后,本合同项目即进入为期__1__个月试运行阶段。 6.1.3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试运行期限届满后_15_日内,负责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所需的项目部署及实施文档等验收材料。 6.1.4甲方的验收工作,应以本合同及附件的相关要求作为验收标准,符合验收标准的即验收通过,并由甲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如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说明验收未通过的理由及依据,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甲方在第6.1.3条约定的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验收通过。 6.1.5为保证产品交付,以及工程实施服务、试运行及项目验收等的高效进行,甲方须在收到乙方以书面形式(含邮件形式,以下皆同)提交的各类申请、报告后的_7_日内通过书面方式给予反馈,否则视为甲方已对乙方所提交的内容确认无误,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1.6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明确项目需求或提出重大需求变更、未及时提供项目建设所需基础运行环境或必备的数据、信息等)导致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部分系统的工程实施服务等工作的,不得作为甲方拒绝对乙方已交付产品、已完成工程实施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和验收通过的理由。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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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系统试运行通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后,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验收满一年后,原额无息退还质保金。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9.1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生效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或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终止。 9.2双方同意,以下情形可解除本合同: (1)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的。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且在另一方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违约行为的,则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3)按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9.3本合同按上述条款解除的,双方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甲方原有的及履行本合同服务过程产生的数据、文档、资料等(如有)返还给甲方。 (2)本合同提前解除的,双方应就合同解除前乙方已履行合同情况按实结算合同费用。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 10.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改正;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合同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协议下的相关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3乙方未按合同相关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改正;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或服务的,甲方有权拒付该产品或服务对应的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0.4责任限制: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或环境支持,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乙方有权暂停履行相关义务,并且对于因此发生的履行延迟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仅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责任,对不可抗力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计算机设备故障、甲方校园网络或网络出口故障、涉及的第三方软件故障等原因致使软件产品无法正常运行、实施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对任何间接的、附带的损失等不承担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功能要求:乙方保证本次所投标的软件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格、性能、技术和安全的要求。 14.2实施要求:乙方保证项目每个阶段的人力投入,保证项目能按建设进度完成,建设进度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乙方自行协调与甲方智慧校园服务平台、子系统的开发、集成、培训、迁移、系统并行问题),并提供验收后叁年质保期服务。质保期内乙方为本合同软件产品的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保证软件产品整体从实质上可按约定的功能、性能正常运行。但乙方前述质量保证不适用于: 甲方未按软件产品所附用户手册或其他技术文档的规定使用本合同软件产品的。 甲方擅自或允许第三方违反用户手册或其他技术文档的规定对本合同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变更等操作的。 其他因甲方原因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软件产品无法正常运行的。 (2)驻场服务 根据甲方已建设的学工系统情况,在项目主体通过验收后提供1名现场工程师不少于6个月的驻场服务,用以提供面向甲方学工系统现场业务保障、系统实施保障、系统操作培训等。 14.3关于项目实施管理 乙方提供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服务,提供在线项目管理工具,确保项目实施管理科学透明,可提供用户需求以及开发进度跟踪,且可真实投入项目实施过程,可查看到学校需求开发及跟踪信息。 乙方提供系统的培训服务,包括用户培训,管理员培训。培训方式包括在线培训和线下培训。线下培训具体时间场地由甲乙双方协商。在线培训需要提供线上培训支持。对于厦门医学院项目,乙方严格按该体系执行,以确保管理规范的一致性、延续性和可重复性,从而使本项目成功有了规范和制度保证。 14.4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完成软件产品的安装部署、客户化开发、实施、试运行、质保服务等工作,当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或功能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2)甲方应确保其基础运行环境(包括机房、计算机设备、校园网络以及涉及的第三方软件等)符合软件产品部署、实施及运行的基本条件。(3)甲方应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与所涉甲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软件产品实施、客户化开发等所必要的技术数据、测试数据、文档、文件等信息和资源(如有),并对其提供的数据、材料及信息等的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负责。(5)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6)乙方应按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完成软件产品的部署、客户化开发、实施及试运行等工作,确保软件产品及项目整体建设符合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功能及进度要求。(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听取甲方的反馈意见,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8)乙方应确保其现场实施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包括安全管理规定、保密规定等。如因乙方雇员过错行为导致重大安全漏洞或甲方机密泄露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乙方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并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服务期内,以及双方另行约定的有偿维护服务期内为本合同软件产品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前述质保服务期以及有偿维护服务期之外发生软件产品运行故障、安全漏洞等风险/事项的,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故障、漏洞处理,但不因此导致乙方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10)乙方应确保其拥有本合同软件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合法的使用授权),确保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软件产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专利等权益,无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价款或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11)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厦门医学院乙方: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住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59号南京科亚科技创业园一号楼10、11、12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郭超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8*****537
开户银行:厦门建行思明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汉中门支行
账号:****************2156账号:***************

签订地点:厦门医学院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20日

标签: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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