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23号楼1-3层宿舍用品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德师范学院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23号楼1-3层宿舍用品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宁德师范学院委托,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00]HH[GK]*******、宁德师范学院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23号楼1-3层宿舍用品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00]HH[GK]*******
2、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23号楼1-3层宿舍用品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415747 | 8300 | ||||||||||||||
2 |
| 124820 | 24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文件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合同包一属家具品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产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 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 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产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 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 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5-21 11:00报名截止时间:2020-06-05 11:0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1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6-11 09:00,宁德市蕉城区鸿源国际6楼605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师范学院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联系人姓名:周建辉
联系电话:186*****08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项目联系人:龚酩枫
联系电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20-05-2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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