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事业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一、报价须知

1、招标项目:海纳川港口事业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2、项目编号:HNC201906

3、招标编号:HNC-2020-3004

4、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

5、施工地点: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7、踏勘现场

7.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付款须知:预付款20%;完成HAZOP/LOPA分析报告后付30%,施工图设计完成且收到设计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付45%,在项目竣工后付5%,以上款项以承兑方式付款;

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65万元(人民币)

9、投标书格式要求:见招标技术文件及附件;

10、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上午10点

11、初定开标时间:2020年5月28日

12、开标地点: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标书包装完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或公章,密封好的标书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得有破损;

14、招标方自开标之日起3日内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应收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招标结束后,招标方对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5、如投标人需咨询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公司: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求索路69号(海纳川行政大门风险控制部)

邮编:212006 邮箱:hnc_scfwc@sina.com

招标联系人:邵蕾 电话:0511-88995538

技术联系人:卞骏 手机:13862447606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无虚假业绩及业绩造假等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投标人必须有仓储和码头自动化设计业绩,具备良好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招标方于任何时间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均有权废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文件(未按要求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资格证明证件:营业执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甲级);提供评价师资质(德国Tuv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国家二级安全评价师资质)。(以上资格证明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2、提供近2年化工、仓储罐区、码头设计业绩(加盖公章)。

3、招标方提供的报价函(附件一)及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4、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5、投标人须提交正本1份,副本1份,同时将投标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报价以人民币结算。

四、报价技术要求:

详见:海纳川索普港事业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技术文件

在资质符合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中标。

五、开标、评标及流标

1、开标

由招标方评标小组在确定的开标时间对报价书启封,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文件完整性检查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

2、评标

2.1、综合

采取综合评审方法进行打分,具体按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得分比例根据货物内容确定)三个方面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2.2、通用(本次采用该种评标方式)

2.2.1、质量合格前提下,合计总价为最低价中标。

2.2.2、同等价格下,质量指标、售后服务更好的中标。

2.2.3、同等价格、同等质量下,现有供应方中标。

3、流标

招标方发现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我方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本次招标流标,且不再邀请参与我公司今后的招标。

4、其他注意事项

4.1、投标方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无国标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我方使用要求,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

4.2、因投标方原因,对招标方生产造成影响的,将视具体影响程度对投标方予以处罚。

4.3、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或纳入我公司不合格供应商)

4.3.1、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有欺诈行为的;

4.3.2 存在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4.3.3 经查实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4.3.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3.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3.6、提供不合格工程、物资或服务的;

4.3.7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4、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系统 自动化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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