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空气颗粒物源解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沂水县空气颗粒物源解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空气颗粒物源解析 | 1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具有法人单位授权的科研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在人员、工作质量保证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4.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间如有控股、所属关系均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如未明确指出,投标人不得使用控股、所属关系的相关公司资质、业绩等.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124.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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